【大紀元2018年0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樊伊德國報道)不想錯過一場精采的球賽但是又必須要上班,在老闆不知道的情況下工作時間看球可以嗎?當然不行!如果您這麼做了可能會得到老闆的黃牌警告(Abmahnung)。
儘管警告不等於解除勞務合同,德國的法律也沒有具體規定雇主需要警告雇員幾次才可以即刻解除勞務合同。但是通常情況下再一再二不能再三再四,當雇員收到第二份警告的時候就離被解僱不遠了。同時警告會被寫入雇員的個人檔案最長可達三年的時間,這會給雇員造成很大的心理壓力。
根據雜誌「勞動法法律學報告」2018年一月刊報導,科隆勞工法庭(Arbeitsgericht Köln)近日審理了一樁案件:一位汽車配件供應公司的員工被工頭發現,在工作時間和另一名同事一起在公司的電腦上觀看一場足球賽的現場直播,結果被公司發了一封警告信。雇員認為這點小事兒就被警告很不公平,他找到公司希望能將警告從他的個人檔案中刪除,但被公司拒絕,於是雇員將公司告上了勞工法庭。
法院認為,這種情況下雇主是可以給雇員發警告的。不管這位雇員到底看了多長時間比賽?或者這位雇員是故意,還是只是隨著那位同事一起被動觀看的?但是法院可以肯定的是,這位雇員在工作時間未經允許觀看了至少30秒的足球比賽,而沒有去做他該做的工作。這個行為已經構成了對工作義務的損害。雇主有權利通過一定的手段告訴雇員,在工作中什麼樣的行為是不被允許的。而這份警告就起到了這樣的作用。
看來這位雇員只能接受警告,為自己不當的行為承擔後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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