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19日訊】近年來,贗品在中國大行其道。日前,陸媒起底了中國大陸的假字畫江湖,相關涉案人員從1993年始合作送拍假書畫,鑑定人員、字畫商人與拍賣行結成利益聯盟,形成利益鏈條。有業界人士表示,已經拍賣的齊白石的作品中,96%的是假的
新京報網1月18日報導了貴州省遵義市一個製販假冒名家字畫的犯罪網絡,輻射到北京。這些人通過臨摹作品、偽造真品收藏證書、字畫商出售送拍等方式,在書畫市場大肆牟利。
據報導,該案中汪某、鄭某蔚、張某等人製販假冒齊白石、李可染等名家作品,24名犯罪嫌疑人被抓獲,1165幅字畫被扣押。一批偽造的印章及各類用於製作假鑑定證書的工具被查獲,涉案資金2600餘萬元。此外,從造假、鑑定到流通,部分鑑定人員、字畫商人與拍賣商都參與其中。
仿製假畫
汪某、鄭某蔚和張某均稱曾師從名家或接受過名家指導。汪某,50多歲,在京滬多家拍賣公司擔任藝術品鑑定顧問,稱曾師從啟功、徐邦達等書畫大家。據說,汪某被稱為「假畫製作工廠」,「在字畫圈不知道汪某,基本就屬於完全沒進入這個圈子」。汪某擅長仿造齊白石、徐悲鴻、李可染、黃永玉等大家的書畫。
僅2004年以來,汪某就偽造名人字畫300餘幅,通過中間人送往國內各大拍賣公司拍賣其所偽造的齊白石、徐悲鴻等11位名家作品達87幅。
鄭某蔚也是字畫圈的鑑定人員,長期臨摹啟功、范曾、歐陽中石、劉炳森等名家書法作品。一位李姓山東商人自2014年11月以來,從鄭某蔚處購買偽造的范曾書法200餘幅,支付1158萬餘元。
張某的名氣相對小一些,擅長偽造范曾字畫作品。警方稱,從造假的體量上來講,如果說汪某相當於一個集團,鄭某蔚就相當於一個公司,張某則是個體戶。
仿作蓋章
用偽造的印章給仿作蓋章,是製作贗品的第一步。警方從汪某在北京的住所查扣偽造的徐悲鴻、齊白石等22位名家的印章69枚,在張某的住所查扣偽造的范曾印章70枚。
書畫圈人士透露,行內製作假印章的方式大多是將畫作真跡的畫冊,按原比例放大,或直接同比例複印,然後將這些複印件上的印章剪裁下來,製成假印章模板。最後,用這些模板在印章門店裡雕刻成成品假印章。
鑑定證書
拿到權威人士開出的鑑定證書是造假的關鍵性環節。造假、售假者各顯神通,通過多種渠道為仿作取得證書。
北京某公司負責人徐某,在2008年至2013年期間係范曾指定的范曾字畫唯一鑑定人。他在明知提供的鑑定作品是仿作的情況下,仍開出鑑定證書。2017年8月,其因涉嫌侵犯著作權罪被指定監視居住。
李可染的親屬開了個畫廊,專門鑑定李可染的畫。汪某稱,他注意到李可染的親屬鑑定時會比較注重幾個細節,將這幾個細節畫好了,就可以騙過他的眼睛。
2013年12月,一幅標明為「李可染」的字畫,在北京某拍賣公司拍出5000多萬元的高價。拍賣網站上關於此字畫的說明中提到:1,經李可染親屬認定為真跡;2,附2009年李可染親屬與作品合影。
送拍人員
仿作、印章、鑑定證書全部到手後,汪某找人送到拍賣公司。汪某多年來通過字畫商董某輝、某拍賣公司董事長曹某東等15人在多地23家拍賣公司拍賣仿作,成交額達6000餘萬元。汪某獲利2192萬元,其餘分利給送拍人員。
曹某東稱,他大約從1993年開始賣汪某仿製齊白石、李可染、吳作人等名家的書畫。主要方式有兩種:第一種是和汪某合作,把書畫拿到拍賣公司,結帳之後分成,一共賣了10多幅,獲利100多萬元;第二種是從汪某手中直接買斷,再送到別的拍賣公司,獲利200多萬元。
董某輝稱,他從2003年左右開始向汪某要字畫來送拍,送到小的拍賣公司,拍賣分成是三七成或者四六成,送到大的拍賣公司是五五分成。
董某輝說,真跡和假畫一定要摻在一起,拍賣公司才能收這些畫。而且拍賣的起拍價很低,都是8000元。
他稱,2000年到2005年期間,他經常用自己的名字去送拍。之後是交給其他人去送拍。在他下面,仍有下線。
拍賣公司
名人字畫仿作的流向,除了直接賣給有送禮等需求的人之外,主要渠道是拍賣公司。
書畫市場的亂象由來已久,市場上流通的真跡越來越少。北京一拍賣公司董事長張某曄直言,每家公司或多或少地會有知假賣假的情況。他說,因為有時候上拍作品是一些大客戶拿來的,不敢得罪;有時候上拍前沒有看懂真假,等到了預展才發現,就稀裡糊塗地拍了。
在汪某看來,拍賣公司利用拍賣法中「不擔保真偽」等條款,將大多數拍賣行變成了一個合法的銷售假畫、假藝術品的平台。
對於市場上的假畫,資深收藏界人士劉文傑表示:齊白石的畫,從上個世紀90年代初拍賣以來,到現在共拍了24000件,96%左右是假的。因為齊白石一生只創作1萬多件作品,很大一部分在各大博物館收藏,還有一部分在大收藏家手上收藏,除去這一部分,在市場上流通的真跡是很少的。
劉文傑說,他到李可染家裡去,李可染先生將他視為知音。李可染過世後,他和李可染的夫人算了一下,結論是李可染一生創作傳世一千多張。現在市場拍了一萬兩千張,假的也占95%以上。#
責任編輯:李新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