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8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許夢兒綜合報導)近期,中共廣東茂名高新區黨工委原書記譚國鋒(正處級)獲刑14年半,其被指控受賄2100多萬人民幣。據報,他被調查前曾出逃,在逃亡期間,他還帶著名酒、巨額現金和女人。
2016年3月,譚國鋒被調查。2016年5月,譚國鋒被「雙開」及被移送法辦。其被指控在市發改局、高新區工作期間,濫用權力、收受賄賂、生活腐化,對抗審查;用公款旅遊;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等罪名。
2017年12月20日,譚國鋒案一審判決,其因犯受賄罪被判刑14年半,並被處罰金600萬人民幣。他被指利用職務便利向他人索取工程回扣款、非法收受財物,其受賄金額共計為人民幣2158.6萬元、美金2萬元。
現年48歲的譚國鋒,1996年進入茂名市發改局工作,2009年任茂名市政府副祕書長、茂名高新區管委會主任,2014年出任高新區黨工委書記。
早在2000年,譚國鋒就在其辦公室收受茂名某科技公司總經理曾某所送的紅包,而在任市發改局工業交通科科長後,更是多次收受老闆們送的紅包。
據大陸微信公眾號「觀海解局」的文章披露,此人雖然官不大,收錢卻極其瘋狂。自2001年以來,他瘋狂撈錢,受賄20起,百萬以上的就達5起,均是工程回扣,金額最大的一筆竟然高達990萬人民幣。
2013年,高新區重點工程——造價約2.1億元人民幣的西南片區原材料及公共工程管廊建設開始對外招標。老闆楊某觀為了中標,跟譚國鋒承諾給予回扣。事成後,譚國鋒共獲得了1千多萬元人民幣的巨額回報。
為了掩飾自己的罪行,譚國鋒找來關係較好的同學林某代收代管,並由林某擔任譚國鋒在外面收受工程「管理費」的代理人。
林某承認,其為譚國鋒保管的工程回扣款總共人民幣2030萬元,部分以現金形式保存在其書房裡,部分存放在銀行卡裡。
此前中共官方通報指譚國鋒與他人發生不正當兩性關係。據《中國紀檢監察報》報導,譚國鋒收受巨額財物後,出則豪車,住則豪宅,經常帶著年輕漂亮的女性出入各種場所吃喝玩樂。
2015年10月,茂名市公車改革後,譚國鋒借用某公司豐田皇冠3.0轎車供自己享用。在高新區6年間,他與多名女性進行「多角戀」,與高新區屬下某公司一年輕女性張某,搞不正當兩性關係。
此外,與90後的某公司業務副經理高某發展成情人關係後,一出手就是幾萬元的奢侈品。當高某的弟弟要結婚裝修房子時,譚國鋒一出手就給了30萬元人民幣。
2016年1月14日,譚國鋒自感不妙要被調查時,開始出逃。在逃亡期間,他仍然不忘帶著茅台酒、路易十三洋酒、巨額現金和女人。在廣州、中山、珠海、陽江等地住高檔賓館,上演著末日的瘋狂。
在逃亡4天後,譚國鋒在珠海一公寓內被抓獲。當時在他的隨身物品中,當場收穫現金11.3萬元、港幣1.3萬元,假車牌一副,手機3台,手提電腦2台,他人身分證7張,他人名下的銀行卡7張,卡內存款餘額高達人民幣630多萬元。
在2009年,廣東茂名官場曾爆發震驚全國的腐敗窩案。據報,當時涉案官員達303名,波及中共黨政部門105個,其中茂名市市轄6個縣(區)的主要官員全部涉案。茂名官場當時幾近癱瘓。
2002至2014年間,茂名四任市委書記有三任落馬,他們分別為:周鎮宏(2002年至2007年)、羅蔭國(2007年至2011年)和梁毅民(2013年至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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