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俗話說:「男怕入錯行,女怕嫁錯郎」,這句話對劉會娣可說是再深刻不過了。她原是一名高校教師,有個幸福的家庭,就在丈夫出軌後,她的苦難就不曾停過,被家暴、虐待、遺棄,最後還被精神病失去教職,淪落到北京乞討維生,16年來和女兒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
如今,為了重婚案訴訟,發現原始證據被當時的尖山區法院審判長銷毀了,為阻她重提此案,法院院長楊丘波又指使法院工作人員和法警兩次毆打劉會娣,致其重傷住院,至今無人理會。
百般努力也喚不回夫心
劉會娣原任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師範學校高級教師,1989年與陳小春結婚,一年後生了一個可愛的女兒,婚姻幸福美滿令人稱羨。然而,就在她離家至哈爾濱理工大學攻讀碩士期間,陳小春與一名播音員劉玉潔有了婚外情,從此不管她如何規勸,再也喚不回他的心。
一天,女兒回家時撞見自己的爸爸和別的女人在一起,陳小春怕女兒把事情說出去,威脅女兒說:「不能對別人說,否則就殺死你。」為了挽救婚姻,劉會娣放棄了進修,費盡苦心找所在單位領導求助,但陳小春不但沒有悔改之意,還變本加厲。
陳小春後來和情婦劉玉潔租屋同居,1999年8月被劉會娣舉報而被警察盤查,結果劉會娣被陳小春毒打,在床上躺了3天。9月3日,下班剛回到家的劉會娣在家門口被3個陌生女人一頓羞辱毒打並扒光了上衣,她當場昏厥過去。
同年10月,劉會娣和兩個朋友又去丈夫和情婦的新住處抓姦,同樣遭來一頓毒打,還被丈夫警告不許再找他和情婦的事,使劉會娣想取得丈夫出軌證據的期望落空。
身體和精神屢遭傷害
在之後的日子裡,由於丈夫經常施暴,劉會娣決定離婚,但並不順利,起先陳小春不離,說「我非拖死你不可」。之後又說要離婚可以,不過要上法院起訴。後來劉會娣才知道,丈夫公司帳面上負債20萬左右,她如果提出離婚,必須承擔一半的債務,只好作罷。
2000年劉會娣把女兒交給母親照顧,到哈爾濱的黑龍江大學進修電腦專業,之後為了躲避丈夫,她請調到雙鴨山嶺西三中支教。
2001年8月3日,劉惠娣休假回到母親家,想給女兒買衣服,在市區的三馬路百業興商場,在她面前忽然出現了一群人,其中一人是陳小春的朋友曲淑華(人大代表副主任的妹妹),幾個男子對她拳打腳踢,劉會娣被打倒在地口鼻出血,她翻滾喊叫著,幾個人將劉惠娣的上衣剝光示眾。圍觀者有數百人,卻沒有一個人敢站出來阻止。
警察到場後不做現場調查取證,直接把劉會娣拉到永紅派出所,草草做了詢問筆錄,不立案不處理。
曲淑華因有後台包庇,多次在大街上對劉會娣辱罵「精神病,沒人要」,還多次動手毆打她。劉會娣在身體和精神長期遭受嚴重傷害後,患上了神經官能症和腰痛頸椎痛等多種疾病。
2001年8月9日、10日兩天,劉會娣再次報警,至陳小春和劉玉潔租屋處,將兩人堵在屋裡,可兩人只承認說話聊天,警方無功而返。劉會娣開始擔心接下來可能被報復,搬到了學校宿舍住。
同年,她控告丈夫遺棄、虐待時,意外發現丈夫和情婦劉玉潔2001在民政局已辦了結婚證,她跟公安局舉報丈夫重婚,但是法院一直不願調查陳小春重婚的證據。
有人製造與論 她被「精神病」
2002年初,雙鴨山市師範學校領導告訴劉會娣,說她精神不正常,無法完成教學任務,便停止了她的工作。失去了工作,又無錢治病,她帶著女兒來到哈爾濱市沿街乞討,流落街頭。
2002年6月,為了女兒的學費問題,劉會娣到省團委反映情況,被傳說「劉會娣是精神病」。到醫院看病時,在走廊聽人議論:「師範學校的劉會娣白瞎了,她丈夫跟她離婚,她得精神病了。」接著她也接到學校黨委書記的電話說:「劉會娣你怎麼跑去上訪了,趕快回來到精神病院待著去。」她才明白是有人刻意在外面造輿論。
逃離家鄉 流落北京乞討為生
為了女兒陳曦,她四處求助,希望能有一個安身之所和女兒的最低生活保障,還有和丈夫的重婚、虐待、遺棄案,起訴離婚案都還在進行中,她心想她不能被送進精神病院。因此,母女倆又逃到了北京,上訪維權,乞討為生。
在此期間,她母女倆也曾試著回雙鴨山市,2005年3月至6月,劉會娣在租屋處多次遭受不法分子張書桓、王雲明等人的恐嚇、毆打,被迫再次逃離雙鴨山到北京避難。
劉會娣說,她母女倆16年來過著逃亡流浪生活,當時女兒僅8歲,初高中被迫輟學。她一直堅持不懈地上訪反映自己的問題,尋求善心人士的幫助與關注,並得以將女兒供養教育上了大學。
被法院人員兩次毆打致重傷
2016年劉會娣就丈夫重婚、遺棄虐待提起刑事自訴。2017年4月就陳曦的撫養費問題提起的訴訟開庭。然而,要打這些官司,她又遭遇了司法人員的摧殘迫害。
她告訴大紀元記者:「2017年7月31日,在雙鴨山市尖山區法院,院長楊丘波為了阻止劉會娣申請管轄權異議(陳小春起訴劉會娣離婚案),指使法院工作人員把我打成重傷,並搶了我的降壓藥。」這次被打事件,造成劉會娣三級高血壓、腦梗塞、二便失禁、腰椎外傷,她不得不住院治療。
8月23日,劉會娣才知道陳小春起訴離婚案25日要庭審,為阻止劉會娣參加庭審,尖山區法院刑事院長姜楓,又安排法院工作人員及法警在樓梯無監控器的地方擰脖子、拖打劉會娣,導致劉會娣頸椎嚴重受傷。
丈夫重婚案 證據被銷毀
劉會娣說,16年前起訴陳小春的重婚案,多年來申請閱卷都閱不著,在2017年2月才准閱卷。「我發現16年前的原始證據都被銷毀了,我當時跟法院人員溝通時說,這東西怎麼沒了呢?才知道是被他們銷毀了。」
劉會娣說:「因為我要求調查那個重婚證據,如果這樣的話這個離婚案是審不了的,一定要審重婚案,證據被銷毀的事實就會曝光,所以他們百般阻撓不讓我參加庭審。這樣他們就可以直接判決離婚,我什麼就都無法說了。」
原來現任法院刑事院長姜楓就是2001年劉會娣訴陳小春重婚、虐待、遺棄案的審判長。尖山區法院銷毀了16年前重婚案公安取證的筆錄。「16年了,各級法院不去尖山區民政局調取陳小春與劉玉潔的重婚結婚證。他們只要調查一下就會發現他重婚這事實了,他們就是不調。」
尋求公益律師法律援助
連續兩次在法院被毆打,劉會娣頸椎嚴重受傷,行動不便,急需手術,還將面臨終身殘疾。然而,法官的違法行為總該有人負責,但至今沒人理會,醫藥費也沒人負責。
劉會娣表示,丈夫重婚16年,自己被暴力對待,和女兒顛沛流離16年,如今又被司法人員違法對待,她祈求能有公益律師願意伸援手為她提供法律協助。#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