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8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日前中共廣西公安廳交管局原局長韋寧賢因受賄1,174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8月9日,廣西南寧市中院對韋寧賢案作了上述宣判。法院方稱,2005年至2014年,韋寧賢利用職務便利組成利益小圈子,收受和索取財物共計2097.062萬元,其中索賄1040萬元,韋寧賢個人受賄所得1174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現年63歲的韋寧賢,2003年12月至2013年11月,曾任中共廣西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交管局局長(總隊長)。2013年5月任自治區公安廳副巡視員,次年3月退休。2016年2月17日,已退休近兩年的韋寧賢落馬。當時的官方通報稱,除了收受巨額財物,韋寧賢還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轉移、隱匿證據,對抗審查;「與多名女性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誣告陷害他人等。
另外,韋寧賢還曾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明慧網列入惡人榜名單。中共公安系統是迫害法輪功的重要機構之一。
近幾年,在當局對公安系統的清洗中,大批官員落馬,今年7月底,周永康舊部、原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在安監總局局長任上落馬。6月,周永康嫡系、中共重慶市公安局長何挺被正式免職。近日有消息說,中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夏崇源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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