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商重病被強行收監 律師:人命關天

人氣 370

【大紀元2017年07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雲南商人張作新,因股東間股權轉讓糾紛,被判刑10年。張作新患有多種嚴重疾病,是雲南省公安廳認定的危重病人,曾被麗江監獄拒收。但因不服判決堅持申訴,今年初被法院收監執行,代理律師提出監外執行,至今已3個多月還沒得到核准,家屬擔憂張作新可能隨時死在監獄裡。

張作新的代理律師曾維昶,於3月20日向雲南省保山監獄提出暫予監外執行緊急申請,但獄方一直在拖延,至今3個多月,還在作醫療鑑定。曾維昶在微博上呼籲:「張作新無罪,病情危重,人命關天!」

公安廳作出「不宜收監」

據了解,張作新患有高血壓三級極高危組,合併靶器官受損的病狀。2012年11月19日,他被送到麗江監獄服刑;次日,病情發作,緊急送往監獄醫院住院搶救,查出張作新患有原發性高血壓三級,極高危組、糖尿病、冠心病、高尿酸血症、右腎小結石、尿蛋白、左心室壁增厚、左心室舒張順應性降低等嚴重威脅生命安全的病狀。

符合保外就醫的法定條件:高血壓病達到很高危程度的,合併靶器官受損(疑似冠心病、左室舒張功能降低)。監獄醫院於2012年11月20日即作出暫緩收監的建議,麗江監獄將其退回瀘水縣看守所。雲南省公安廳也認為張作新「不宜收監」,對張作新暫予監外執行。2017年1月19日,張作新剛收監執行,旋即又病發。3月20日律師提出監外執行申請,尚未得到批准。

曾維昶提供了麗江監獄醫院「體檢表」、「湖北同濟醫院病歷」、「石首市人民醫院病歷」等證據證明,張作新患有高血壓三級極高危組,合併靶器官受損的病狀確鑿無疑,其病狀遠高於「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的範圍,須立即保外就醫。

曾維昶表示,為體現人道主義精神,為保障人權,為避免張作新溘然死於獄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暫予監外執行規定》,強烈呼籲並申請對張作新暫予監外執行。

張作新之子張述鵬向大紀元記者表示:「我父親現就是有在醫院檢查,在申請司法鑑定,病情還沒有更多的消息。我們一直都在進行申請保外執行,也在等醫療鑑定結果,要等醫療鑑定結果作決定,律師也一直在和監獄方溝通。」家屬和律師都擔心不及時保外就醫,可能來不及伸冤便會遺憾告別人世。

張作新喊冤 堅決申訴

北京法學家、律師徐新表示,張作新案確屬冤案。(徐昕微博)

張作新是雲南省怒江州的一名投資客商。2004年12月,張作新與傅卓江、傅傑父子在雲南合夥成立了富寶公司,公司業務是在緬甸原始深林中開採鐵礦石,因經營不善,不到半年就欠下1000多萬元債務。

張便向朋友借來了300萬元救急,該筆資金到帳後就被傅卓江父子全數轉走,公司帳戶只剩8分錢,留下張作新一人苦撐。直到2007年傅卓江父子,同意以350萬元將股份轉讓給張作新。最後卻因為轉讓款支付方式發生爭議,傅父子不同意張提出的支付方式,因此延遲了付款。

傅卓江父子便以張延遲為由,控告張作新挪用資金,法院審理後認為罪不成立,而以職務侵占罪判處張作新有期徒刑10年,追繳人民幣1092萬元。

面對冤判,張作新喊冤,一個負債千萬、存款只剩8分錢的公司,是他一人苦撐經營,到最後以近2000萬元賣出,自己有功無過。對這樣的判決他心有不甘,歷經八年的上訴、駁回、維持原判、申訴……15次判決,仍被判刑10年。最後又因堅持申訴控告,被追加2年刑期,目前關押在保山監獄。

專家學者:民事爭議非刑事犯罪

北京法學家徐昕和曾維昶律師共同推動為張作新洗冤,徐昕表示,張作新案經研究確屬冤案。曾維昶此前在微博上提到,該案是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的典型案件。

張作新案經過張明楷、趙秉志、劉俊海等國內十位法學專家論證,同樣得出為股權轉讓民事爭議而不是刑事犯罪。#

責任編輯:高靜

相關新聞
楊恆青:我為什麼要控告江澤民?
傳陳良宇保外就醫 透露其「服」與「不服」
江蘇複查保外就醫 部級高官被重新收監
過年前 大陸至少17省法輪功學員遭非法綁架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