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02日訊】據明慧網最新發佈的5月份信息統計,大陸新增7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36人被非法庭審。
非法判刑最嚴重省份依次為:遼寧,13人;河南,11人;福建,11人;山東,7人;四川,6人;吉林,5人。判刑分佈在大陸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
庭審則發生在大陸2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19名法輪功學員聘請律師在法庭上做無罪辯護;也有法輪功學員親屬在法庭上為自己的親人做無罪辯護。
5月份的統計中,有6人是2016年被判刑,但最近才被披露出來。
截至目前,2017年,大陸至少有431位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
四川何冬梅、羅君被判刑 律師家屬作辯護無罪
四川南充的法輪功學員羅君和何冬梅分別被判刑4年和2年。
2017年5月15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羅君、何冬梅。羅君家人請了兩位律師做辯護人,何冬梅由自己的丈夫做辯護人。3位辯護人在法庭上陳述兩位當事人無罪。
何冬梅的辯護人在庭上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複印件,還出示了2011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檔的決定》」;指出該決定專門廢除了1999年不許出版法輪功書籍的兩個通知,標誌著法輪功書籍可以正常出版印刷,不再受新聞出版限制。
他也出示了公通字2000年39號文件複印件。公安部2005年發布的這份文件認定的14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
羅君的律師唐天昊著重從細節方面逐一反駁了公訴人提出的所謂「證據」。
羅君的另一位律師梁小軍就案件性質做了充分辯護,表示法輪功真善忍是一種應該保護的信仰,而不應該假借法律之手進行打壓。
依法訴江 甘肅張亨通被判刑
甘肅省會寧縣法輪功學員張亨通因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非法判刑8個月,罰款5千元。
從2015年5月至2016年10月25日,近21萬名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向北京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
張亨通於2016年9月底被綁架,當時他正在家中幹活。後被關押在會寧縣看守所。
張亨通在看守所已被非法關押快8個月了,並且經常遭到毆打。
5月5日,家人到看守所去探視,獄警推脫說當天不許接見,要等到12日。
5月12日再去探視時,發現張亨通的臉上有傷痕,眼圈青腫。張亨通說,5月1日,他被獄警縱容犯人暴打一頓;眼角被打破,到醫院縫了數針。
家人懷疑看守所為掩蓋惡行曝光、怕家人追究責任,才故意推遲接見日期的。
福建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重判
福建寧德市610辦公室(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人員,聯同寧德市蕉城區法院濫用法律,對9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判決,其中:肖傳雄被重判12年,楊雄和莊友布均被重判10年;最高罰金5萬元,9人被非法勒索罰金17萬元。
其中,74歲的金麗燕也被非法判刑8年。
金麗燕老人修煉法輪功前患有:嚴重的肝硬化、慢性胃炎、心臟病、而且手腳酸痛無力,手不敢碰水,腳根本走不動路。修煉法輪功後,她恢復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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