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悠然波特蘭編譯報導)星期五,一位摩特諾瑪縣(Multnomah)法官維護了在某些情況下業主須協助租戶支付搬遷費用的這一波特蘭條例。當業主在無理由驅逐或一年內將租金提高10%以上時,波特蘭市法律允許租戶拿回$2,900至$4,500的金額。
去年冬季,議會通過了這項法案後,有兩名業主起訴波特蘭市。他們的律師約翰.迪洛倫佐(John DiLorenzo)認為,支付搬遷援助費用違反了全州禁止租金管制的規定、並且違反合同法。但是,摩特諾瑪縣的一名法官認為,俄勒岡州禁止城市管制租金並不能阻止城市要求提供援助給租戶。摩特諾瑪縣和波特蘭是所謂的自治管轄區。他們與俄勒岡州共享立法權。
波特蘭的這項條例將於10月份隨著市議會住房緊急申報而過期。目前法官支持此法律,專員克洛伊.尤達利(Chloe Eudaly)將推動使其成為永久性條例。尤達利的政策主管傑米.杜哈梅爾(Jaime Duhamel)的說:「只要有人需要我們保護,我們就打算使它成為永久的長期法律條例。」杜哈梅爾說。
本次議會討論了在全州范圍內撤銷禁止租金管制和無故驅除租戶的法案,但未通過。
杜哈梅爾說,尤達利的辦公室正與俄勒岡州的其他城市保持聯繫;那些城市正在關注相關法律案件,而且很有興趣制定他們自己的搬遷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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