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打擊報復 廣東化州高官陳重光再添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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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7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廣東茂名化州紀委前書記陳重光再添新罪名──涉嫌打擊報復,他被指控曾指使他人向警方報案,致使民眾李某及其兒子被錯誤刑拘。此前,陳重光曾向前廣東省紀委高官朱明國、鍾世堅行賄,朱、鍾兩人因此也被拿下。

7月9日,中紀委官網通報了陳重光打擊報復案,2013年至2014年,群眾李某署實名持續反映化州市長岐鎮黨委董某「違紀違法」問題,以及時任化州市紀委書記陳重光涉嫌包庇董某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等問題。

據查,陳重光先後多次收受董某的賄款,在處理李某對董某的實名舉報時,放任董某的違紀違法行為。陳重光得知被舉報後,利用職權對李某進行打擊報復,指使董某以遭受李某誣陷為由向警方報案,致使李某及其兒子被錯誤刑事拘留並被逮捕。

此前,陳重光為獲職務升遷,曾向前廣東省副書記兼政法委書記朱明國及前廣東紀委副書記、監察廳廳長、省預防腐敗局局長鍾世堅行賄。

2015年5月,陳重光被「雙開」。2017年3月21日,陳重光被判刑17年。其中通報中特別提到,2009年至2013年期間,陳重光為升任茂名市紀委副書記及化州市紀委書記,分別向時任茂名市委副書記廖鋒、廣東省紀委前副書記鍾世堅、廣東省紀委前書記朱明國等人行賄共計50萬元港幣和500萬元人民幣。

在今年1月的中紀委專題片中,陳重光曾說,「我每年清明都會去看一下他(朱明國),有時候50萬,有時候100萬這樣地送。」

2007年時,陳重光在茂名市擔任監察局副局長,為了獲得職務調整,陳重光連續幾年藉朱明國回鄉掃墓的時機來看望他,送上的禮金累計達到400萬元人民幣,朱明國收下了,陳也就當上了化州市紀委書記。

2014年,茂名市紀委空缺出一個副書記崗位,陳重光希望能再次晉升,便請求鍾世堅幫忙。在鍾世堅的幫助下,他順利獲得了候選人提名。

就在此時,有人實名舉報了陳重光的問題。隨後,鍾世堅打電話向茂名紀委書記求情,要求茂名紀委書記肖葉「不要把事情搞大」。最後,陳重光案被一查到底,從中發現了朱明國、鍾世堅的問題。

此前中共官媒報導,化州政治生態惡劣,在化州落馬官員中,除陳重光外,還包括化州市退休多年的老市委書記成濟榮、化州市委政法委前副書記兼反貪局長郭志玲。

2014年11月28日,朱明國落馬。2015年4月1日,鍾世堅被調查。

2016年11月11日,朱明國被判死緩。朱明國被指控非法收賄逾1.4億元人民幣;另有9000萬餘元人民幣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

朱明國是中共前政法委書記周永康的馬仔。他還因積極追隨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國際」列入被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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