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6月15日訊】溫哥華居民格瑞得菲德(Cory Grandfield)正為自己的微型屋抗爭,希望能夠合法保留。早前市府已下令,要求他將微型屋從現在的地點搬走。
據CTV報導,格瑞得菲德堅持說,房子雖小,真是他們所需要的。他表示,微型屋是完全按照市府的規劃,甚至考慮到寵物犬的需要。
格瑞得菲德是移動式小屋的支持者,他認為這類微型屋不是麻煩,可以解決溫市的房屋可負擔危機。目前,溫哥華的大廈公寓價格昂貴,將許多人排斥在房市之外,但是微型屋與其他模塊屋仍然屬於非法建築。
格瑞得菲德在自己的微型屋內居住了11個月後,突然接到一違反市附例的通知,他不能居住在內。
市府的解釋是,缺乏電力與下水道連接,也沒有房屋建築規範,目前,附例規定最小房屋面積為398平方英尺。
微型屋擁護者表示,希望溫哥華學習加州的Frenso市,制定有關法例,允許物業土地上放置微型屋。
卑詩微型屋組織BC Tiny House Collective共同創辦人Anastasia Koutalianos表示,希望與市議員與城市規劃者對話,讓他們知道微型屋的需求與市場。
格瑞得菲德也期望市府做出改革,否則他將不得不考慮,將微型屋轉移到Squam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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