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獲曹順利勇氣獎 林明潔已被羈押近2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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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5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遼寧瀋陽維權人士林明潔,是第三屆曹順利勇氣獎獲獎者,去年因上訪狀告前瀋陽巿公安局長而被批捕,該案現在第三次送檢察院審查。5月18日上午,林明潔的辯護律師余文生和其兄長林明華去會見,林明潔表示,希望能夠走上法庭,在當局提供的公共平台上揭穿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次送檢 證據不足當局硬找罪狀

2016年8月29日,林明潔到北京公安部上訪,狀告前瀋陽巿公安局長違法,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37天後正式批捕,關押至今。兩次送檢都因證據不足無法起訴,現在是第三次送檢。

林明潔的辯護律師余文生表示,從案件分析來說,當局對林明潔的指控並沒有具體原因,都是這些年的上訪記錄、控告記錄,可能就是要打壓他,因為他在群體中具有很大的威望。

余文生說:「前兩次送檢因為證據不足所以沒起訴,依我看根本沒有任何證據可以指控林明潔到底有什麼犯罪事實。因為林明潔所做的事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做的,正因為他都是在法律的框架下做的,才給當局帶來很大的麻煩,當局根本無法找出林明潔到底有什麼罪狀,但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余文生認為,他們現在只有拿法律作為武器,別無它法。

余文生還表示,「已經是第三次送檢,我算了一下,大約在6月12日左右期限屆滿,到時候若依然沒起訴,檢察院就必須要放人。」但是林明潔向律師表示,很想走上法庭去揭露他們的犯罪行為。他還說,希望外邊這些朋友們要依法維權,在法律框架下做些事情。

林明潔的哥哥林明華也說,「如果法律在權力面前低頭的話,這法律是沒有用的,所以我們只能起來抗爭,最好是用法律把這權力壓到後方。」

林明華:疑因狀告公安局長被捕

2016年8月29日,林明潔赴北京公安部上訪狀告前瀋陽巿公安局長違法,被當地警方以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刑拘。8月31日,由瀋陽市鐵西公安分局簽發,通知書指林明潔涉嫌「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將其關押在鐵西區看守所。

2016年10月9日瀋陽市公安局鐵西分局霽虹派出所所長電話告知家屬,林明潔已被批捕。

林明華表示,林明潔每次赴京上訪被抓回瀋陽後都會被刑拘,但當局拒絕向家屬出示法律手續。

在法律框架下爭取權益 獲頒曹順利勇氣獎

林明潔,遼寧訪民代表。2016年10月5日在瀋陽以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批捕。林明潔通過上訪意識到抗爭的必要性,他在會見其代理律師余文生時說:「只要求利益,不爭取權利,利益也得不到保障;爭取得到了權利,就會得到應得的利益,同時利益也會得到保障。」

2017年3月14日,林明潔和王全璋、扎西旺楚三人同時獲得第三屆曹順利勇氣獎。#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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