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5月12日訊】在加拿大,樹有樹權。不只是公家樹不能亂動,就算是種在自家院子裡的樹,一樣受到保護。住在大多倫多地區萬錦市的一名華裔居民,就正面臨亂砍樹、可能受重罰的惡果。
華裔屋主吳嘉玲(Jialing Wu,譯音)的家,位在房價飛漲的萬錦市於人村(Unionville)地區。準備進行房屋改建的她,沒有經過申請核可,就把住家前院的3棵大樹給砍了;此舉立即遭到鄰居投訴,屋主也在去年底被控犯下9項砍樹控罪。
因為亂砍樹而吃上官司的吳嘉玲,自2月至今,已為此案出庭3次,5月18日還將再度出庭。目前市府提出的要求是,屋主必須在5月31日以前,在萬錦市種下18棵新樹,每棵樹直徑至少60公分,否則得繳付罰款加幣1萬800元(約合新台幣24萬元)。
據稱,屋主決定選擇種樹,取代罰款。畢竟,若以每種一棵新樹花費加幣400元計算,種18棵樹,總計花費7200元,比市府罰款1萬多元,要來得合算些。
這椿案子在當地華人圈引發不小的爭論。有人嫌洋人鄰居愛管閒事,也有人吃驚地說,加拿大這麼重視私人產權,沒想到竟然連自己種的樹都不能亂砍?
還有人抱怨說,「市府的樹市府管,自己種的樹也應該自己管才對,否則砍了自家的樹,還要給市府錢,麻煩這麼多,誰還想在院子裡種樹啊?」
但於此同時,萬錦市於人村納稅人協會(Unionville Ratepayers Association)則是持續關注這起事件。他們不但前往法院旁聽此案開庭,甚至還在今年初發起網路簽名請願運動,敦促萬錦市政府修改2008年制定的「保護樹木附加條例」,要求加重罰則,以提高嚇阻力量。
類似的事件,讓人看到了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因為維護環境生態和樹木保育的觀念有別,對於「樹權」的重視,有著根本的歧異。
如何入境隨俗、不讓自己成為鄰居的眼中釘,更重要的是要避免吃上官司挨重罰,許多加拿大新移民都是一邊過日子、一邊學習當中。
事實上,為了讓城市更加綠意盎然,加拿大各地方政府在保護樹木方面,都下了很大的功夫。以多倫多市政府為例,目前全市綠樹覆蓋率大約為28%,市府以成為「都市森林」為目標,訂定了非常完善的樹木保護條例,希望將全市綠樹覆蓋率擴大到40%。
多倫多全市約有1000萬株樹分布在1萬8000公頃的土地上,其中約有60萬株行道樹,市屬樹木不分大小,全都受法令保護。至於民眾自家種的私有樹,只要是直徑30公分以上,也在保護之列。
民眾若要砍樹、移樹或進行可能對樹木造成損害的施工行為,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繳交申請費。5月8日,多倫多市政府才剛調高了相關申請費用,民眾若要砍樹、移樹或可能對樹木造成損害,要為每株樹繳交加幣111元到700元不等的申請費;金額多寡,視樹木是私有或市屬、以及是否涉及建築施工而定。市府收到申請後,會派人到現場視察和評估,再決定是否發出許可證。
除非樹木已是枯死,否則,未經許可的砍樹、移樹或損樹行為,每株樹罰款加幣500元到10萬元不等。
每年春、秋兩季,多倫多市政府都會開放讓民眾免費申請種植行道樹,民眾可以從洋洋灑灑36種樹木中,選出2種提出申請;市府收到申請後,會儘快派人前往你家附近種樹,同時提供免費贈送堆肥土壤的服務。
樹種得多,當然需要更多後續維護;要是遭逢雨雪或冰風暴,樹枝負荷不了冰雪的沈重壓力、連同附近電線或電纜一併拽下地、造成大停電的事件,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2013年的聖誕節時,多倫多遇上10年未見的大冰暴、全市35萬戶大停電幾十小時的癱瘓慘況,就和到處折腰傾倒的樹木,有些關連。
話說回來,樹木是寶貴的綠色資源,鬱鬱蔥蔥的世界,絕對好過「水泥叢林」。加拿大尊重人權、也尊重「樹權」的價值觀,顯然值得效法。(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