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4月28日訊】馬來西亞通訊及多媒體部宣布,一旦發現有人在Whatsapp散播假消息,群組管理員將因「管理失責」因素觸法。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部副部長再拉尼佐哈里(Jailani Johari)表示,一旦發現有人在Whatsapp散播假資料、不實消息或有意毀謗,政府都可援引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對付相關群組的負責管理員。
他強調,Whatsapp群組管理員必須有守門人的精神,有責任管理群組成員及過濾不實新聞,以確保群組內無假消息散播。
根據1998年通訊及多媒體法令,一旦散播假新聞、毀謗、煽動、欺詐及公開被禁止發表的通訊紀錄,即官方機密法令下的資料,有關人士將會被傳召協助調查及觸法。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是罰款不超過5萬令吉(約新台幣34萬元)或監禁不超過一年或兩者兼施;至於若在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遭到控告,罪名成立可被強制監禁1至7年。(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