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稱未休年假獲3倍補償金 網民指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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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4月25日訊】「應休未休年假可獲3倍工資報酬,加班費應按實際發放工資計算⋯⋯」北京高級法院與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4月24日聯合發布了有關勞動爭議法律的解答,但網民們並不買帳,表示有法律沒有監管、沒人執行都是空談。

據《新京報》報導,4月24日北京高級法院與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的解答》,對勞動爭議案件裁判標準和執法尺度進行了統一。

近來勞資糾紛愈演愈烈,全國各地討要工資維權的群體事件此起彼伏,相關法律糾紛也越來越多。數據顯示,2016年北京三級法院共新收一、二審勞動爭議案件30,007件,而2016年北京仲裁系統共受理勞動人事爭議案件81,290件,同比增長14%,成為歷史最高年。

《解答》共計26條,其中有三條涉及年假。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假15天。

對於未休年假的職工,公司應按該職工日薪的300%支付所剩年假的工資報酬, 包含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100%),以及法定補償(200%)。200%部分為「經濟補償金」而非「勞動報酬」。

報導舉例說明仲裁有效期為一年:如果職工甲未休2014年年假,根據《北京市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可延遲一年休假,如果到2015年12月31日仍未休假,那麼仲裁時效會從2015年12月31日起計算,到2016年12月31日滿一年,在此期間職工甲可以申請2014年的未休假工資報酬,過期則不再支持。

網民不買帳 指官方「假大空」

《解答》出台後,不少大陸網民表示監管不到位,公司不執行還是不會有變化的。

「這個規定,不是今年才提出的。很多年前就是這樣,只是沒落實過,算了,別想其它的了,先搬磚了。」

「百分之300,可能麼?我會告訴你們,國企會讓你簽一份自動放棄年假的協議。這是真實的寫照。你不休年假,到年底就讓你寫一個自動放棄,毛都沒一根。還百分之300,呵呵了。」

「我可能在假國企上班。勞動合同和工會章程上都有年假,但是問過我,得到的答覆是沒有,十三年了從來沒休過年假。」

「呵呵,敢跟老闆提補三倍工資?我看你是不想幹了。」

「年假是公務員的!三薪沒有老百姓的!」「這個標題是在搞笑! 只能惠及體制內人員而已。」

責任編輯:尤思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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