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亦笑德國報導)在德國入黨、退黨,甚至建個黨都不算複雜,尤其是入黨、退黨都是分分鐘搞定的事,因為這個黨既不是母親也不是父親,德國人不用涕淚橫流地感謝黨的恩情,也不用發誓終身為黨效命。黨就是成員暫時達成共識的這麼一個團體,你如果覺得自己目前認同某個黨派的說法與做法,就填個表格加入,過一陣子覺得不認同了就退出,或者換個黨派都行。
無論入還是退 個人自由決定
簡單地說,在德國入黨無需特殊資格,退黨也無需特別理由,完全由個人意願決定。甚至非德國或非歐盟公民都可申請加入德國政黨,只是這部分人由於受國籍和居住地限制,在德國的選舉和被選舉權會受限。
以德國目前的執政黨之一基民盟(CDU)為例,基民盟的全稱是基督教民主同盟(Deutschlands Christlich-Demokratische Union),也是德國現任總理默克爾所在黨派。瀏覽基民盟官方網站,可以清晰地看到有一項是「成為會員」,點擊後會看到一個申請表,表格很簡單,只需填寫一些基本信息。填好後在網上遞交或郵寄遞交都行。各黨派都希望能多招攬些成員,所以遞交上去的申請一般不會被拒絕。
加入一個黨派後,不是必須積極參與黨派組織的活動,不過黨費還是要交的,交多少視個人收入而定。比如基民盟網站上寫著:毛收入2500歐元以下的,每月交6歐元黨費;毛收入2500-4000歐元的,每月交15歐元;毛收入4000-6000歐元的,每月交25歐元;毛收入6000歐元以上的,每月交50歐元。
想要退黨怎麼辦?更簡單,不交黨費就行了,不需要陳述理由。
建個政黨需要完成這四步
在德國建個政黨也不複雜,概括地說有四個步驟。
第一步:符合條件
德國有專門適用於黨派的法律,名為《政黨法》(Parteiengesetz),給出了政黨在法律上的定義:政黨是一個公民團體,至少在一段較長時間裡影響著聯邦或州的政治意願的形成。政黨成立後,有義務參與聯邦或州議會。
外國人也可以在德國建立政黨,不過黨派的大多數成員必須是德國公民,否則就只是個政治社團(Vereinigung),政黨可以競選執政,而政治社團則不行。
值得一提的是,德國《政黨法》是全世界法治國家最早的政黨法,1967年生效以來,至今已有50年的歷史,為很多國家政黨法的制訂起到了借鑑作用。
第二步:建立政黨
理論上說,只要有3個人一起商量商量,就可以建個黨了,因為法律規定政黨理事會成員最少3人。政黨成立時要先確定名稱,名稱要符合德國法律,並且要與已經成立的黨派有明顯區別。然後要擬定政黨章程(Parteiprogramm),明確黨派的核心價值、目標等。
要使政黨獲得法律承認還必須註冊,這時成員必須增長到7人以上。
第三步:提交材料
黨派成立後,要把一應材料提交給聯邦選舉委員會負責人(Bundeswahlleiter)進行審核,除了明確黨名、黨章等,還需提交成員簽字確認的政黨成立紀要(Gründungsprotokoll)。另外,還要列出政黨理事會成員,並保證理事會成員是通過民主、公正、匿名投票的方式選出來的。
聯邦選舉委員會負責人需審核這些材料是否符合德國《政黨法》最低標準。聯邦選舉委員會負責人一般都是由統計局負責人兼任。現任的聯邦選舉委員會負責人是Roderich Egeler,他同時也是德國統計局負責人。
第四步:開展活動
在德國,政黨就是進行政治活動的,所以都要開展競選活動,競爭執政地位。政黨是否擁有競選權由聯邦選舉委員會(Bundeswahlausschuss)審核,州議會競選權則由州選舉委員會(Landeswahlausschuss)審核。
審核的一個很重要的標準就是黨派人數,雖然《政黨法》裡並未明文規定最低黨派人數,但委員會的標準是黨派成員至少要達到400人,而且這400人必須分散在德國各地居住,不能全都是一個城鎮上的居民。另外,委員會還要審核該黨派是否在公眾中足夠活躍。
政黨經費必須公開 透明
政黨運作自然需要經費,德國政黨的經費來源主要有黨費(Mitgliedsbeiträge)、政治捐獻(Parteienspenden)和國家補貼等,不過只有跨過5%門檻的政黨才能獲得國家補貼。5%的門檻就是,只有得票率達到或超過5%總選票數的政黨才可以有資格獲得聯邦議會席位。
也就是說,政黨一旦跨過大選門檻,其所獲得的選票就有了實打實的價值,因為選票是國家補貼的依據之一。目前規定,400萬票以下,每票可獲得85歐分(Cent)的國家補貼;400萬票以上,每票可獲得70歐分的國家補貼。政治捐獻則是另一個依據,每獲1歐元捐助,國家就補貼50歐分。
德國《政黨法》對於政黨經費有非常詳盡的規定,幾乎一半的篇幅都是相關內容。通常要求一個政黨的黨費收入超過總經費的1/4,政治捐獻收入平均占到政黨經費的15%,而國家補貼不能超過政黨其它經費來源的總和。另外,還有一個「絕對上限」(absolute Obergrenze),就是政黨經費不能超過1.33億歐元。而且德國聯邦基本法規定,政黨必須公開其經費來源、支出和財產狀況。
德國有句話叫做「選舉後就是選舉前」(Nach der Wahl ist vor der Wahl),那意思是始終不能放鬆,這次選舉的結束,也就是下次選舉的開始。對於政黨而言的確如此,因為只要持續6年沒有參與聯邦議會或州議會競選活動的政黨都將失去政黨資格。
責任編輯:穆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