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23日訊】3月23日,中共山東濟南前市長楊魯豫被控受賄超過2,300萬元(人民幣,下同)案,在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審理。
楊魯豫是山東被查的第三名副省級幹部。
官媒報導,平頂山市檢察院指控內容顯示,2004年至2016年,被告人楊魯豫利用擔任中共濟南市委副書記、濟南市市長等職務,為一些單位和個人在企業項目推進、房地產開發、土地手續辦理、職務調整等方面提供方便,並收受財物折合共計2,327.8228萬元,應以受賄罪追究楊魯豫的刑事責任。
楊魯豫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果擇期宣判。
2016年4月6日,時任山東濟南市委副書記、市長的楊魯豫被調查。
8月4日,楊魯豫被立案偵查。
2017年1月,楊魯豫涉嫌「受賄案」被提起公訴。
據此前報導,楊魯豫曾遭到中國山水水泥集團有限公司起訴,指其非法干擾該公司的經營及侵犯股東和投資者權益。
在楊魯豫被查之前,前山東省委常委、濟南市委書記王敏和前山東省委常委、統戰部長顏世元均已被查。
山東是中共江澤民集團的重要黑窩之一,近年來遭到當局持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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