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記者程泰泉澳洲珀斯編譯報導)不遵守「保持左道行駛」規則是西澳駕駛者的最大惡習之一。上周西澳警察查抄占據右道行駛車輛時得到的答覆是「我一直都在這條車道上行駛啊」。
據今日西澳網報道,很多駕車人士認為,50元罰款外加扣除兩分的懲罰,對於阻止霸占右車道行駛的司機來說,遠遠不夠。西澳警察的這條推文顯示,警察們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並對不良駕駛習慣的司機採取了罰款處罰。
警局上周更新的推特顯示,一名霍頓轎車司機,因未能執行保持左道行駛而被罰。該違規駕駛者在Tonkin高速路位於珀斯東南部的Champion Lakes路段被發現。罰款通知顯示,駕駛者告知警察:「我一直都在這條車道上行駛。」
據道路安全委員會規定,在限速每小時90公里或以上的多車道路段上行駛時,必須保持在左道駕駛。只有在以下路況情形下,才可以在右車道行駛:
- 打算右轉或掉頭
- 要超車
- 左車道為專用車道,例如公交車道或自行車道
- 左車道為轉彎車道,而你要直行
- 為了避免前方擁堵
- 其它車道車流不暢
想要了解更多關於左道行駛的交規,請參閱網站 。
責任編輯: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