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3月17日訊】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3月14日對法輪功學員蔡偉上訴一案作出裁決,撤銷原判,要求重審。
明慧網遼寧通訊員報導,遼寧省撫順市中級法院在(2017)遼04刑終62號裁決書中表示:原判 「認定蔡偉犯利用x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事實不清。依據《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的解釋》,裁定如下:撤銷撫順市望花區法院(2016)遼0404刑初62號刑事判決,返回撫順市望花區法院重審。此裁定為終審裁定。」
此案原判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判處蔡偉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1萬元。原判宣判後,蔡偉不服,提出上訴。
2016年9月23日傍晚,蔡偉在撫順看守所門前被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撫順看守所,4天後放出取保候審。
蔡偉自述,他當時在撫順看守所門時手裡什麼都沒有拿,就想見一個人。但是,檢察院將案件移交到法院,起訴的所謂「理由」是蔡偉到撫順看守所門前向他人散發有法輪功內容的光盤,被公安人員抓捕並扣押隨身帶的法輪功真相資料。
蔡偉於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迫害發生後一度屈於壓力,停止修煉。結果在 2007年,他患的嚴重糖尿病達到晚期,全身併發症一齊發作,生命靠鼻飼、氧氣等管子維持。他在絕望之際再度修煉法輪功,重症糖尿病痊癒,從病痛中死裡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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