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前法官涉「煽動民族仇恨」遭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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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16日訊】新疆圖木舒克市退休法官黃雲敏於3月12日,被當地警方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和民族歧視罪」刑事拘留。知情人士表示,黃雲敏退休後,長期為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因此被當局冠以可重判的罪名。

據自由亞洲電台報導,新疆喀什地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三師圖木舒克市的退休法官黃雲敏3月12日,被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刑事拘留。據當地知情人士披露,黃雲敏因幫助農三師農場職工維權,3月7日被當地公安局以其「手機內存有色情圖片」處以行政治安拘留5日,原本於12日屆滿。但後來再次被公安以涉嫌「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刑事拘留。目前,黃雲敏被羈押在圖木舒克市看守所。

從黃雲敏家屬於13日收到的扣查物品清單顯示,被扣留的物品包括一台電腦、三部手機、兩張儲存卡、兩本筆記本以及若干封書信。

據當地的張先生介紹說:「7日(拘留),應該是12日出來。後來又給了一個刑事拘留證,就是煽動民族仇恨,還有一個民族歧視。現在是找不到其它什麼東西(理由),他們(警方)找不出來任何毛病,就給你胡亂定罪。首先他要有公開向外面發表演說,這才叫煽動。他有沒有過,他也不會這樣去做。至於對這些(民族政策)的看法有沒有,肯定是有,但是看法不能代表罪名。」

據當地另一位不願具名的人士稱,現年58歲的黃雲敏於上個世紀末進入新疆建設兵團農三師木舒克市法院,先後出任民事庭庭長等職務,後來提前退休。黃退休後成為一名自由法律工作者。在此期間,為當地農場員工及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而此次被抓,據說是因幫助本地一名河南籍員工到北京上訪。

張先生說:「我估計他給別人打過官司。因為法官不按法律辦事,後來他(黃雲敏)說,你(員工)就去上訪。因為你法律不公正,人家總要給自己一個說法。所以他(黃雲敏)說,要不你就去上訪。因為上訪不犯法。他們(官員)害怕丟烏紗帽,所以他們極力打擊這些人,進行控制。現在我的看法就是,把法律關進了權力的籠子裡,這是多麼怕人的事。」

剛被當局解除羈押的上海維權人士胡建國表示,黃雲敏是一位令人尊重的法官:「作為法官,黃雲敏先生首先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位既懂法又有正義感,值得尊敬的老人。事不關己,能夠挺身而出,維護人民利益,值得我們每一個人尊敬。至於黃色圖片不稀奇,互聯網上到處都是。首先他沒有傳播,就不構成犯罪。如果黃雲敏先生有罪的話,中國的互聯網就應該徹底關閉。」

根據中國刑法相關條款,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刑19年的新疆維權人士張海濤被捕時,也被指控涉嫌此罪。張海濤的妻子李愛傑說:「海濤最早也是被指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被拘留。隨後更改為尋釁滋事,最後又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情報罪,非常的可笑。這是他們不顧事實和證據的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張海濤被捕前,也曾為訪民寫維權材料及發表有關民間維權的文章。

責任編輯:洪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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