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2月31日訊】最近,有這樣一起新判的舊案十分荒唐。該案的被告是河北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五道古火會的傳承人——現年79歲的楊風申老人。
有報道稱,「2016年2月19日,楊風申老人組織村民為舉辦古火廟會製作名為『梨花瓶』的煙花時,被石家莊市趙縣警方以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帶走。今(2017)年4月,趙縣法院一審判決楊風申老人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此後,「楊風申及家人不服判決,……向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2017年6月14日,楊風申非法製造爆炸物二審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話說,一位製作煙花的工藝傳承人,祖上製作煙花多少代了,都沒人說「非法」,如今卻在紅朝治下被判有罪,還得服刑,這不是荒唐、又是什麼?或許正是因為此案太過荒唐,判決被公開後,便立即「引起了廣泛的社會關注」。可想而知,中國的老百姓在感到荒誕之餘,極有可能對不公的判決表現出了極大的不滿與憤怒。
若非如此,此案決不會於近日重新改判。有報道稱,此前的二審判決之後,該案一審的審判長突然蒞臨楊家進行筆錄詢問。幾個月後,也就是12月29日這天,「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對此案進行宣判。判決結果是,楊風申的確犯有「非法製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處罰」。相比最初的判決,此次判決的惟一不同只在於,讓老人免受牢獄之災。
我們不禁要問,面對這種「有罪但免罰」的判決,楊家是否就該對法院和政府感恩戴德了?此外,讓這位「有罪」的老人免罰,真的是中共因不忍老人年事已高而手下留情、法外開恩嗎?
官方為了自證判決合理,便在媒體上曝出了2008年的一起同類案件。「浙江泰順73歲的周爾祿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泰順藥發木偶項目的惟一代表性傳承人」。然而,讓他始料未及的是,「藥發木偶」中製造火藥的這道工序 「使他涉嫌非法製造爆炸物而惹上了官司」。「2008年7月8日,泰順縣法院開庭審理此案,認定周爾祿構成非法製造爆炸物罪,判決免予刑事處罰」。可見,類似的荒唐案子、荒唐判決,在中國不止一次的發生了。
問題是,若中共的司法部門當真認為,「有罪但免罰」的判決結果十分有理,那為何一開始,不直接給製造「梨花瓶」的楊風申老人這樣的判決,甚至還要駁回人家的上訴,堅決維持「有期徒刑四年零六個月」的原判呢?只是因為「梨花瓶」比「藥發木偶」需要的火藥量更大嗎?
這個問題聽來可笑,卻是直指這類案件為何如此荒誕的關鍵。話說,製作煙花的工序中到底需要多少重量的火藥,是這些製作者自己規定的嗎?要知道,他們並不是始創者、而是繼承者。人家世世代代都遵循著這樣的重量標準,為何到中共這兒就成「非法」了?不難看出,正是由於這家世代遵循的火藥克數符合了產品本身的製作標準,因而才被放心的承傳了這麼多年。也就是說,無論產品標準,還是行業規定,都不該由政府這個外行說了算。
而如今,司法卻乖乖附和政令,執意對這些承傳了多年的煙花工藝執掌者判「有罪」,顯然是荒誕至極。某律師還教條的搬出「法令規章」說事,稱「查獲的煙花爆炸已超過了法定的標準,所以對楊風申老人定罪應該沒有問題」。
非也,要知道,楊風申的工作是製造煙花,其所在的作坊所囤積的煙火藥,很明顯會比一般人多。這本是他所從事的工作性質決定的,而非出於他個人的喜好或主觀意願。話說,這麼多火藥放在他家或附近,要說危險,他自己和家人應該是最擔心的。況且,村裡人也從未有過任何異見或不滿,因此才得以讓這樣的技藝承傳下來。
律師還說,「其動機則可能多種多樣,有的是為了營利,有的為了實施其它犯罪」。但問題是,老人做煙花又不是義務的。銷售自己製作的煙花,不過是正經買賣而已。難道對生意人來說,「營利」屬於「非法」、「犯罪」嗎?如果這位老人的確通過做生意坑蒙拐騙了,那另當別論,但務必請警方拿出相關的證據來。就好像那個「實施其它犯罪」的說法,又是否有真憑實據呢?
沒證據就不能亂說,更不能亂判。至始至終,法院都只在強調「對查獲的煙火藥鑑定具有爆燃性」這一項。這顯然就是廢話。製作煙花的手藝人,能沒有「具有爆燃性」的煙火藥嗎?如果他們有罪,那麼如今生產爆竹、煙花的工廠又是否都被查封、關閉了呢?我們不禁要問,法院、政府到底是不懂這些基本常識,還是故意要給人扣罪名?
儘管「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但請領導們儘量讓這類說辭具備點合理性,好嗎?老百姓頗感困惑的是,做煙花的人,就一定都會「實施其它犯罪」嗎?那麼,其它犯罪又是什麼呢?地鐵站裡的廣播常說,「禁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站乘車」。然而,上述這兩位老人並沒拿著過量的火藥上地鐵、上飛機,更沒有在地鐵站、飛機場等公共場所製作煙花啊?
此外,如今抱怨「過年期間因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而感覺不到傳統年味兒」的中國人越來越多,可見,老百姓自己都未曾覺得煙花、爆竹是多麼可怕的危險品。那政府如今的忌憚,又是否有點過了頭呢?稍過量的火藥與政府的擔憂、懼怕之間的必然聯繫到底是什麼?這種病態的恐慌,無不讓正常人百思不得其解。
如果有一天,火藥、菜刀都能威脅到政府存在的合法性以及執政的權力,可想而知,這樣的政府又有多麼弱不禁風?這樣的政權,又已呈現出怎樣的風雨飄搖?更重要的是,政府一旦擁有權力、高高在上,那即便感到無力和恐慌,也得深藏不露才行。而如今,卻要通過如此荒唐的判決,將這種失心瘋一般的恐慌公諸於眾。這豈不在向世人宣告,自己快完蛋了嗎?若非一時愚蠢,那就是中共已怕到失控、藏不住了。#
責任編輯:莆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