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准許檢察院撤訴 遼寧兩法輪功學員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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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2月20日訊】2017年12月13日,遼寧丹東市振興法院准許丹東振興檢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撤回對法輪功學員王玉及楊愛萍的起訴決定,兩人已獲釋回家。

明慧網報導,王玉所住地的臨江派出所非法要求王玉的家人交1,000元取保金才准許她回家。楊愛萍家人認為檢察院撤訴就應無條件放人,警察理應賠禮道歉,甚至補償對楊愛萍通過非法綁架、關押近十六個多月造成的肉體及精神上的傷害,因此拒不交費。

丹東帽盔山派出所已無條件送楊愛萍回家。

2016年8月28日,週日下午,王玉、楊愛萍在丹東菊花山在手機上發送關於法輪功真相的短信時,被丹東國保支隊杜國軍綁架,當晚被振興公安分局非法抄家,非法關押在丹東金固看守所。

在兩人被非法關押期間,其家屬在痛苦和為其擔憂之中度日。他們不間斷地給公、檢、法人員寫信,打電話、找他們面談。從法律、信仰到道德等方面講法輪功真相及善惡有報的天理,希望他們不要對法輪功學員犯罪。

期間,兩家家屬遭到公安恐嚇。檢察院與法院相互推卸責任,甚至辦案人員還欺騙楊愛萍家屬說:「王玉家屬已替王玉寫認罪書了,她都回家了,你也寫吧。」以此欲達到欺騙、干擾楊愛萍家屬放棄維權的目的。

在此情況下,王玉家屬依法向丹東振興檢察院遞交刑事控告書,控告涉案的公安及檢察院涉嫌濫用職權及徇私枉法罪。

報導說,家屬深知法輪功學員信仰「真、善、忍」,沒有觸犯任何法律。公、檢、法也拿不出任何違法犯罪事實證明她們有罪,並相信邪不壓正,王玉和楊愛萍一定會被無罪釋放回家。

楊愛萍家屬聘請了北京律師李靜林做辯護。李靜林律師在寫給丹東振興檢察院不起訴意見書中寫道:「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楊愛萍基於自己的信仰,即便傳播了自己的信仰,也屬於憲法規定的言論自由或者通信自由的範疇,不可能違法,更不會構成犯罪。」

2017年1月19日,丹東振興檢察院將王玉和楊愛萍非法構陷、起訴至丹東振興法院。期間國內、國外正義人士不斷打電話、寫信給涉案的公、檢、法人員,要求釋放她們。

振興法院曾通知過家屬開庭,後取消;第二次欲開庭,後又取消;並兩次將她們的案卷退回振興檢察院。

明慧網認為,或許是因來自多方的正義呼聲和迫於國家司法新政不斷出台,大勢所趨,或許是在人性良知的感召下,振興法院方作出了新決定。

丹東振興法院於2017年12月13日裁定:准許丹東振興檢察院以法律、司法解釋發生變化為由,撤回對王玉及楊愛萍的起訴決定。因而王玉、楊愛萍已無罪獲釋。

據明慧網報導,自中共迫害法輪功十八年來,中國的正義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上千場無罪辯護。從2017年1月至8月,不完全統計,大陸17個省、直轄市有68位法輪功學員無罪獲釋。

評論說,法輪功修煉者按「真、善、忍」原則做人,有利於家庭和社會,提升人們的道德水準。他們堅持正信、講清迫害真相是匡扶正義。

以江澤民集團為首的中共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及其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更加黑暗,使中國社會的道德更加敗壞。#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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