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商人巨額行賄 曾為落馬副市長「善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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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古清兒綜合報導)中共廣州市前副市長、增城市委書記曹鑒燎已被判處無期徒刑。近日,向曹鑒燎多次行賄的廣州商人吳炳錢的判決書公布,他重審被判刑8年。案情披露,吳炳錢曾送給曹鑒燎40萬美元,作為出國考察的費用。而曹鑒燎要出事時,多次委託吳出面替他善後。

近期,吳炳錢一審判決書披露,吳炳錢多次向曹鑒燎、廣州海珠區鳳陽街道前黨工委書記肖建華、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支隊海珠大隊前大隊長劉克祥行賄,合計人民幣4,113,742.54元、美元40萬元、港幣152.5萬元,共計折合人民幣8,345,081.54元,數額特別巨大。

2005年下半年,吳炳錢因向劉克祥行賄被調查。在時任廣州市海珠區區委書記曹鑒燎的幫助下,不僅洗脫了刑事責任,還在曹的推薦下,2011年下半年當上了廣州市人大代表,並拿下了地塊。

吳炳錢為答謝曹鑒燎,2007年上半年,轉帳30萬元人民幣到曹鑒燎之子曹健榮帳戶供其炒股。

2007年7月,曹鑒燎稱要出國考察需要費用。某日倆人打完高爾夫球後,吳炳錢把裝有40萬美元的帆布袋放在曹的車尾箱裡。

曹鑒燎承認,「我把錢放在珠江花園家裡保險柜中,我弟弟曹博斌、曹健榮和我都有保險柜鑰匙,誰拿走用我記不清了。我沒有退錢給吳炳錢。」

2009年6月,在曹鑒燎的提議下,吳炳錢、曹健榮和曹嗣標各出資人民幣380萬元,開辦廣府食藝。後在虧損清算之時,先由曹健榮取回全額380萬投資款,虧損則由吳炳錢與曹嗣標分擔。

2013年8月,曹鑒燎獲悉自己要被調查,要求吳炳錢為其退還張鷹港幣130萬元。2013年8月,曹鑒燎擔心辦案人到其岳母梁銀娣的香港住所調查,要求吳炳錢為梁銀娣在香港租房,共花費港幣22.5萬元。

在今年10月25日公布的判決書中,曹鑒燎承認自己曾多次收受吳炳錢的賄款,至少有410萬元人民幣、40萬美元、130萬元港幣。

2016年5月,吳炳錢犯行賄罪獲刑10年半。其不服判決提出上訴。2017年8月14日,吳炳錢重審改判8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8月31日,曹鑒燎受賄上訴案二審維持原判,被判處無期徒刑。其被指控受賄超8000萬人民幣。曹曾在一審後不服判決,當庭情緒失控大喊:「他們要找黑社會弄死我的兒子。」不過,曹鑒燎並沒有機會說出「他們」究竟是誰。

在2013年曹鑒燎案發前後,他的諸多親屬都在有關商人的安排下,外逃至新西蘭。包括曹鑒燎的兒子曹健榮、曹博斌的妻子黃素珍、曹鑒燎的岳母梁銀娣等。外逃的還有與曹鑒燎共同受賄的中共官員與企業人士。

曹鑒燎被指是江派黃華華和萬慶良的心腹。此外,曹因追隨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列入追查名單。#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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