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在四川軍警系統內鮮為人知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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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10日訊】法輪功修煉者遍及大陸社會各階層和行業,包括軍警系統。18年來,這些風華正茂的年輕人的遭遇鮮為人知。

法輪功是以「真、善、忍」為指導原則的正法修煉,包括5套功法動作。由於對祛病健身效果顯著,大陸修煉人數一度達到7千萬至1億人。但是中共恐懼法輪功與自己的無神論意識不同,在1999年7月20日下令鎮壓;這場迫害持續18年至今。

以下是明慧網報導的四川軍警系統人士遭受迫害的部分案例:

四川攀枝花優秀警察被迫害致死

徐浪舟,男,四川攀枝花市交警一大隊優秀警察,1994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他嚴格按照「真、善、忍」來要求自己的思想行為,工作認真負責,不受賄,年年被評為優秀警察,攀枝花電視台還為他做過報導。在法輪功遭受迫害後,徐浪舟堅持信仰,上訪為法輪功說公道話,後被無理開除,屢遭關押迫害。

徐浪舟(明慧網)

2000年,徐浪舟在自己家戶外煉功時被綁架,關押在攀枝花市彎腰樹看守所。在看守所,被「上刑床」連續13天,手和腳呈「大」字型被銬著固定在鐵床上,胸部橫綁粗鐵鏈,24小時不能動彈,吃喝拉撒全在上面。

2000年3月,徐浪舟被非法勞教2年,送四川綿陽新華勞教所;遭幾萬伏的電棍電擊,被警察五花大綁,繩子勒進了肉裡,被丟在大熱天的壩子裡曝晒。

2004年,徐浪舟被冤判8年半,一度被關押在四川樂山五馬坪監獄;就在臨出獄只有半年時,被迫害得垂危,送成都司法警官總醫院急救,不治死亡,年僅39歲。

五馬坪監獄是江系大員周永康在四川指定的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監獄之一,這裡隱藏了太多的黑幕。從2006年至2013年,包括徐浪舟在內,這裡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有趙國吉、劉天厚、張興才、張坤陽、李源榮、馮忠良、高光崇、蔣雲宏、劉學明、鄧建剛、吳明山12人。其中,有7人在2011年到2012年短短一年多時間內被迫害致死。

徐浪舟的遺體胃腹處有一道刀痕,前身腰腹兩側分別有兩個小圓洞,兩前胸肋內側有一大片血瘀。醫院和獄方至今不敢給家屬看徐浪舟死亡鑑定報告。2017年1月,徐浪舟遺體被強制火化。

優秀警察陸智勇遭不明藥物、酷刑迫害

陸智勇,男,黑水縣森林最佳優秀警察、法輪功學員。

陸智勇(右)和母親的合照(明慧網)

陸智勇曾在2005年1月19日被非法勞教3年,以下是陸智勇自述在新華勞教所遭受的迫害:

「在新華勞教所關押期間,他們在我茶杯裡放藥,在飯碗裡放藥,輸液時放藥,灌食時放藥;傷害最大。」

「警、犯使用的方法讓受害人有生不如死的感覺。穿上『約束衣』(一種酷刑)綁在床上,全身動不了;沒多久,全身肌肉發麻、酸痛、心發慌難受,四肢顫抖,整夜痛苦難眠。第二天臉冒出油汗,身體明顯消瘦,他們連續幾天這樣綁著我。」

「加之插到胃裡的管子,發出異味,(持續)在體內折磨,那種痛苦真是難以忍受。」

「總之,天底下沒有共產邪黨幹不出來的惡毒事,只有人們想不到的。」

18多年來,在江澤民對法輪功實施「打死算自殺」、「殺無赦」等群體滅絕政策的指使下,中共的各級看守所、勞教所和監獄警察對不願放棄修煉的法輪功學員使用了上百種酷刑和殘忍的不明藥物迫害。

警官學校教官被判重刑、遭酷刑折磨

陳岸君,男,畢業於四川體育學院武術系,曾在省武術比賽中獲獎,被公安部門選中,擔任成都市土橋警官學校教官。他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2001年被非法勞教一年半,被迫失去工作。

2005年6月, 陳岸君參與電視插播,揭露中共對法輪功的造謠誹謗。

迫害初期,中共全力發動文宣系統為迫害開路;中央電視台編造法輪功導致「1,400例死亡」,以及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所謂「斂財、偷稅」等莫須有的罪名,鋪天蓋地散布這些謠言,並且不斷重複播放,一些不明真相的民眾信以為真。2001年1月中國傳統新年期間,江澤民集團又炮製了「天安門自焚案」,向全國民眾灌輸對法輪功的仇恨。

在大陸電視被控制、網絡被封鎖、信息被過濾的情況下,插播真相從而成為維護中國13億人知情權的有效辦法。

為抓捕參與此次電視插播的法輪功學員,四川樂山市全城戒嚴、搜查。同年年底,陳岸君被樂山特警、警察綁架,遭瘋狂報復,酷刑致傷,關押在石柱山看守所,後被刑訊逼供,生命一度垂危。看守所警察曾佩服地說:「陳岸君真是硬漢子」。

2006年5月18日,陳岸君被非法判刑14年,先被非法關押在雅安監獄,2010年9月被轉到德陽監獄,在那裏遭到殘酷迫害。

據與陳岸君同在入監隊待過的服刑人員透露,在入監隊期間,陳岸君拒絕背誦監規,在獄警察授意下,一群犯人將陳岸君按在地上,扒去褲子,用牙刷刷他的下身,慘不忍睹。

為了逼陳岸君「轉化」,獄警不允許他睡覺、上廁所,限制洗漱,三伏天強制給他穿上控制服、戴上厚厚的嚴實的大棉帽……

上尉參謀耿德新被冤判9年

1999年7月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時,耿德新還在武警四川總隊攀枝花市支隊服現役,任司令部副營職參謀,上尉警銜。因為堅持信仰法輪大法,不放棄修煉,他被非法關禁閉15天,年底以「復員」的形式回老家。

2000年3月,耿德新準備進京上訪,被國保抓走,後被關到看守所三個多月,並遭非法抄家。由於長期睡濕地,導致小腿肌肉萎縮。回家時,看守所還強迫家人交了兩千元擔保金(至今未退)。

2002年9月6日,耿德新再被綁架;後遭刑訊逼供,經歷了國保毒打、背銬、用老虎鉗撬嘴灌流食等迫害。

這一次,耿被冤判9年,先後在四川德陽監獄、五馬坪監獄受盡非人折磨;出獄時頭髮花白,牙齒鬆動。#

文字整理:葉楓,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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