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諾芬:廳長應自付非法廣告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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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10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澳洲阿德萊德編譯報導)南澳最佳黨(SA Best)領袖瑟諾芬(Nick Xenophon)提議,政府用納稅人的錢所搞的那些廣告活動,由哪些廳長們批准的,就由誰自掏腰包償還支出。

據星期天郵報(南澳)消息,針對納稅人出資的廣告,議員瑟諾芬將要求執行嚴格的新規,包括採取刑事罰金和禁止政府議員在廣告活動中露面。

州政府打廣告、納稅人出資,這樣的行為越來越受到非議。上週,州反對黨在議會提議立法,包括禁止州長或廳長們在州選舉前的政治廣告中露面或發聲,希望以此來壓制政府廣告活動的聲勢。

瑟諾芬立誓要使規則更加嚴厲,包括:選舉前12個月的政府廣告,需要獲得州政府和反對黨、或兩院的投票同意;禁止政治家的影像或聲音出現在政府廣告活動中,以及宣傳仍在討論中的立法廣告中;如果發現廣告活動屬於非法,那麼費用和罰款由廳長本人承擔;賦予利益相關黨派權力,以阻止廣告活動進行;加強州監督員和審計長的否決權。

瑟諾芬表示,納稅人出資的廣告,如260萬元的州政府能源系列廣告,令公眾憤怒。南澳最佳黨提議的懲罰方式會令他們「有切膚之痛」,「在決定讓納稅人支付這些廣告費前,他們不得不三思而行」。

改變體系的唯一方法是建立規則,只要議員們違反了規則,就會傾家蕩產。瑟諾芬表示,16年前他首次關注起這個問題,因為當時的自由黨州政府公然將納稅人的錢用於其政策宣傳廣告,2001年時曾聯合當時的反對黨領袖瑞恩(Mike Rann)支持自己的州議案。

州長韋瑟裡爾(Jay Weatherill)表示,「在推動主要的公眾政策時,使用州長的影像及聲音是完全合理的。」他說,「為南澳經濟樹立信心,這是政府工作,廣告使用也是事實性的手法,並沒有政治評論。」

反對黨副領袖查普曼(Vickie Chapman)則稱,如果州政府不支持立法提議,會在三月選舉後重新提交給議會,並將生效日期倒簽至11月1日。

瑟諾芬在最近的一項民調中,獲得了41%的被調者支持,首選其為南澳州長,確定他會在選舉結果中起到重大作用。但即使他獲得了不太可能的20個席位,也很難組建政府。同一民調中,(反對黨)自由黨獲得31%支持票數,(瑟諾芬代表的)南澳最佳黨獲30%,(現政府)工黨26%。◇

責任編輯:夏文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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