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26日訊】
政法系統的朋友們:
你們好!首先祝願你們及你們的家人幸福、平安、健康、吉祥!真誠希望你們擁有美好的未來。
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人類從未停止過對神的信仰和追尋。千百年來,不同民族的預言都提到,在一個特定的時刻,人類將經歷一場毀滅性的大災難。屆時,一位至尊聖者將出現、拯救世人於危難之中,並指引人類回升的道路,開啟新的紀元。
時至今日,在物質文明的繁榮表象背後,社會敗象頻出,天災人禍不斷。傳統被顛覆,道德在滑落,世態在動盪,人性在混亂,誰能力挽狂瀾?誰是人類最後等待的聖人?迷茫中,心靈在焦渴地尋找未來的方向,等待啟迪的鐘聲。
1992年,法輪功創始人李洪志先生公開向社會傳授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法輪大法。一個偉大的傳奇,由此拉開了序幕;一部萬古不遇的大法,從這裡走向世界。法輪大法以宇宙根本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性命雙修,包含五套舒緩、優美的功法動作,講究修在先,煉在後。法輪功學員的高尚行為和「真善忍」的理念在社會上起到非常好的道德回升的作用,他們不貪不賄,生活正派,為人正直,誠實善良。那時期的國家新聞媒體都在高度讚揚煉法輪功,並報導了法輪功學員因此獲得「健康公民獎」。中國社會各行各業的人,從醫生、農民、工人、士兵、知識分子、到共產黨員,都有人在修煉法輪功。
然而,自古正邪如冰炭。時任黨魁江澤民出於妒嫉之心,要拿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開刀立威。政治局七個常委,其他六個人都不同意江的企圖,但江一意孤行,咆哮震怒,大展淫威,利用中共長期積累的整人手段和機器,拉開了持續至今十八年的邪惡迫害。
十八年來,江氏流氓集團觸犯國內《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等及《國際法》,犯下了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訊逼供罪、徇私枉法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等數十種刑事罪(附帶民事),及酷刑罪、群體滅絕罪、危害人類罪。
十八年來,江澤民直接下令、成立了專職鎮壓法輪功的「610」辦公室,推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政策,動用千百種酷刑和各種精神迫害手段,折磨法輪功學員,強迫他們放棄修煉。另外,全中國的媒體、司法、教育、文化等各級機構都被裹挾,全方位參與鎮壓。大批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傷、致殘。甚至還出現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十八年來,面對如此的不公,面對殘酷的打壓,面對被謊言蒙蔽了的世人的不解與非議,法輪功學員為了維護信仰和正義而堅守著,不放棄自己的信仰,用自己的堅忍不屈,捍衛著人間正義。
十八年來,面對血雨腥風,法輪功學員以良善抵抗暴虐,他們身處魔難,依然心懷慈悲,和平理性地講真相、救世人。越來越多的人意識到:法輪功所弘揚的「真、善、忍」,是當今世界最需要的精神價值,是能夠挽救人類於危機的唯一希望。廣大的中國民眾在法輪功學員的持續講真相中明白了法輪大法的美好,看清了中共的邪惡,已有兩億七千萬中國民眾宣布退出中共黨團隊邪惡組織,中共在迫害法輪功的過程中搖搖欲墜。
十八年後的今天,形勢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發動迫害的江澤民在全球範圍內被起訴,至二零零五年六月,全球有二十九個國家的三十五位律師組成了全球公審江澤民集團的律師團,針對江澤民在十五個國家和地區提出十六個訴訟案;而且自二零一五年五月以來,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為維護合法權益,紛紛就自身受迫害情況向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提請訴狀,用真名起訴發動迫害法輪功的罪魁禍首江澤民。據資料統計,已有超過二十多萬名法輪功學員,以投寄控告狀的形式,向大陸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實名控告江澤民違反中國憲法及法律迫害法輪功,要求當局立案調查、依法懲處迫害元凶江澤民。
十八年彈指而過。今天,法輪大法洪傳全球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修煉者遍布亞洲、歐洲、非洲、北美洲、南美洲和大洋洲。追隨江澤民參與迫害的犯罪集團的骨幹成員在現政府的反腐大潮中紛紛落馬,還沒有落馬的也因其所犯下的罪惡而惶惶不可終日。
善惡有報是天理,江氏犯罪集團必將受到天理和正義的清算,必將受到上天的嚴懲以及國際社會和中華民族的歷史大審判。
或許你們認為,目前政府並沒有解禁對法輪功迫害。
但應該看到,現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新政與江澤民犯罪集團進行切割……例如:
公安部2000年《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個,但法輪功並未在列。實際上,邪教之說來源於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採訪談話,而江澤民的個人談話不是法律。
2011年3月1日,《新聞出版總署廢止第五批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中第99項、第100項明確廢止以下兩個1999年發布的文件:(1)關於重申有關法輪功出版物處理意見的通知。(2)關於查禁印刷法輪功類非法出版物,進一步加強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這說明,法輪功書籍出版禁令也早已解除,在中國大陸煉法輪功是完全合理合法的。
2015年5月1日司法系統出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立案登記制。2017年4月20日,各媒體以「最高檢舉報中心官網可舉報正國級」為題報道:中國最高檢察院官網設置「舉報中心」,被舉報人職級包括正國級政治局常委。就是說,通過最高檢舉報中心可舉報正國級官員。換言之,控告江澤民完全合法。
近日大陸推出專題片《法治中國》,其中習近平談冤假錯案首次向公眾披露,「做糾錯工作,就是亡羊補牢的工作」。
習近平表示:「不要說有了冤假錯案,我們現在糾錯會給我們帶來什麼傷害和衝擊。而要看到我們已經給人家帶來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給我們執法公信力帶來什麼樣的傷害和影響。冤假錯案對整個執法公信力帶來傷害和影響。」
或許你們有這麼一種心理自辯:自己是被脅迫執行迫害政策。
然而,我們知道,近年來,普通民眾聲援營救法輪功學員的事件此起彼伏。一批批律師挺身而出,為法輪功學員進行無罪辯護。這些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的律師們,是被迫害中的法輪功學員對「真善忍」信仰的那份堅守和虔誠,對救度眾生的那份慈悲和善念所折服,義正言辭為這些人伸張正義、主持公道。
更令人欣慰的是,近年來,各地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被撤銷原判的例子不斷出現。例如:
上海浦東新區法輪功學員崔菊華2017年5月3日在人民公園被非法抓捕,關押至今已三個多月。日前,楊浦分局國保構陷崔菊華的案卷被檢察院退回。近日,楊浦區檢察院以證據不足,將崔菊華的案卷退回楊浦公安。遼寧省朝陽縣袁台子村法輪功學員武俊賢於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六日獲釋。
二零一五年清明期間,廣西法輪功學員韓玉珠在南寧火車站進站時,被所謂的「安檢」查出是法輪功學員而被攔截、綁架,火車站派出所的警察還到她家非法搜查,關押了一天一夜。南寧鐵路公安處於十二月二十八日把韓玉珠起訴到了檢察院。二零一六年六月十五日,鐵路運輸檢察院給韓玉珠送達了「不起訴決定書」。判決這樣寫著:「經本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南寧鐵路公安處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的規定,決定對韓玉珠不起訴」。
近期來,法院退案或檢察院不予批捕、不予起訴、撤訴或公安局撤案而獲釋回家的法輪功學員的部分案例有:安徽合肥法輪功學員黃玉晴;四川省綿陽市三台縣法輪功學員周小莉、景歡母女;遼寧省鐵嶺市鐵嶺縣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豔;河北省冀州法輪功學員酒長迎;安徽省合肥法輪功學員伍靜青;遼寧丹東元寶區法輪功學員任平、紀麗君;河北武安法輪功學員白晶傑等;廣東省揭東縣法輪功學員黃燕芝;河北廊坊文安縣法輪功學員劉英傑;遼寧省建平縣法輪功學員王化學;上海一家外企工作的青年法輪功學員韓雪嬌;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南寨鎮北流村法輪功學員侯貴花;江蘇省常州市法輪功學員姚宗英;天津市南開區法輪功學員張君;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法輪功學員汪鎖仙;安徽省阜陽市法輪功學員李素蘭、吳慶華;江蘇省鎮江市句容市法輪功學員曲背香;山東省青島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薛玉英、侯成香;湖北省襄陽市老河口市法輪功學員毛清雲;山東省青島市開發區法輪功學員詹淑珍;江蘇省鹽城市法輪功學員張素芳;大連法輪功學員楊叔玉;四川省成都市法輪功學員廖聖;黑龍江省海林市法輪功學員郝升巧;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周杰等。
我們認為,一是因為法輪功學員堅守信仰的正念和他們在危難中苦口婆心地向參與迫害的公檢法等有關人員講真相,喚醒了他們的良知、善念與人性,感化著他們由惡向善的方面轉化;二是隨著現當局反腐的迅猛推進,江澤民腐敗集團出現土崩瓦解的局面,一些參與迫害的人員有的明白了真相,有的也看到了迫害不會長久,將來總有被清算的那一天,開始有意退縮不參與迫害或藉機保護法輪功學員,為自己留後路。
或許你們認為,我只是履行公事,以後追究罪責,只能由政府和上司負責,與己無關。
這是一種僥倖推責心理,從法律角度看,被脅迫行凶作惡同樣是故意犯罪,同樣面臨法辦追責,怎麼與己無關呢?
《公務員法》第九章第五十四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是說,公務員必須且只需對法律和正義負責,無須對任何違反法律和正義的命令負責,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
2013年出台的《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2016年3月1日新修訂的《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錯案,不受執法過錯責任人單位、職務、職級變動或者退休的影響,終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講明了:對不合法的上級命令,警察可以不執行,因為執行了錯誤的命令將來是要被追究責任的。
2017年4月,公安部下達了命令,對公安內部的違法違紀行為「零容忍」,為了加強對公安機關民警違法違紀行為監督舉報而專門開通了「12389」專線平台,對於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可直接撥打電話「12389」,或登錄「12389」網絡平台進行舉報。命令中還強調:擅自動用警察參與截訪,不僅是非警務行為,情節嚴重會構成違法犯罪。
在人類司法審判史上,被脅迫作案也是被界定為故意犯罪行為的。二戰結束後,人類在紐倫堡等設立了國際法庭,對那些被抓捕的法西斯黨徒進行正義審判,當法庭指證他們犯有戰爭罪、故意殺人罪、反人類罪等時,幾乎每一個被審判者以執行上級命令和國家法律為藉口,拒不認罪,但法庭認為,執行者執行的是殺人的惡法惡令,不是人類真正的正義法律,執行者是在濫殺無辜,導致數百萬猶太人被故意殺害,並危及到了整個人類,是對人類犯罪,任何藉口都無法推卸自己的反人類罪責,最後,那些罪惡的法西斯黨徒都被宣判定罪,有的被絞死,有的被終身監禁,連護士也未能倖免,暫時逃脫者也被終身追責。
古人有句話:「試看古往今來,只是一本帳簿。」上天明察秋毫,天理制約一切,因果循環,善惡報應,是毫釐不差的。在這裡,無論是慈悲救人的法輪功學員,或是為法輪功學員主持公道的律師,還是參與辦案的法官、檢察官和警察,他們共同表現出來的都是維繫人類社會最本質的東西——善念。善念在淨化著人心,善念在改變著社會,善念使人類充滿希望和未來。正如一位律師所說的那樣:「面對數千萬善良公民因真善忍信仰而蒙難蒙冤,發生了法治時代恰恰法律被利用來犯罪的現實,此刻為法輪功申辯,也是在捍衛法律的正義,也是在捍衛真善忍普世價值,是在實現法治捍衛人間正義的最高使命!」
當你們以為自己給政府幹活犯罪,政府會撐腰負責,於己無關,就算是故意殺人犯罪,有中共暴政作靠山,法律也奈何不了時,是否可知道人間還有一個公理:當人類的法律暫時不能發揮正義職能作用時,那天道天理就會降臨人間展現正義,就是人們常說的報應。
可能有的人覺得自己惡事做了不少仍然活得好好的,因此不信報應之說,別急,中國人有句話:不是不報,時辰未到,時辰一到,最後一句是什麼內容?人們都知道,到時候只能用自己悲慘的惡報代價去見證和填充了。
近年來反腐中的落馬高官,大都是積極追隨江澤民團伙迫害法輪功的人權敗類,包括周永康、薄熙來、徐才厚、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李東生、周本順、奚曉明、馬建、王立軍、朱明國、張越、武長順、趙黎平、呂錫文、萬慶良、譚力、蔣潔敏、劉鐵男、孫政才等等。表面上看,這些人是因為貪腐或權斗落馬;實質上是因為他們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在各地,迫害法輪功的作惡者也惡報頻頻:原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系主任,後任北京市檢察二院副院長的肖勝喜迫害法輪功學員,負責並參與了起訴原法輪功研究會四成員並使其被判重刑。肖於二零零零年年底,吐血,不治身亡。天津市檢察院檢察長李寶金,原中共天津市政法委副書記,參與迫害法輪功遭惡報,被判處死緩。後來,當有人向李寶金調查原天津市政協主席、政法委書記宋平順時,卻發現李寶金在獄中被殺,對外稱其「自殺」。
原廣東省湛江市檢察院起訴科長黃雄在其任副科長、科長期間,曾非法起訴法輪功學員多人。由於其人壞事做得太多,臉上長期冒著黑氣,身患肺結核、糖尿病、心臟病等。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日,黃雄犯病,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八日,廣西百色市隆林縣法輪功學員羅力王、陳華秀、倪爾珍、焦小娟等人,在沙梨鄉講大法真相時,遭中共警察綁架,後經隆林縣檢察院偵查、監督科討論「案件」,結果倪爾珍等幾位法輪功學員被判有期徒刑,監外執行。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參與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的偵查監督科科長黃雲達在辦公室上班時,突然昏迷倒地,送到醫院搶救時,發現已經在去醫院途中死亡。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王慶國,是「大連安鍋案」的主要策劃、指揮者,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因患胰腺癌在痛苦中死去,死時四十九歲。大連市中級法院院長李威非法審判、迫害法輪功學員,招來惡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被「雙開」,被收繳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邪惡可能逞凶一時,但不能長久。而善良必將獲得越來越多的認同和支持,善良必將戰勝暴虐。江澤民集團的迫害已經走入末路,真善忍在中國大陸自由傳播的那一天即將到來。
政法系統的朋友們,當你們閱讀本文後,或許能從中得到一點啟悟。我們誠懇希望那些仍在誣判、冤判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人員,用善念對待這些無辜、善良的好人;我們真心希望那些還在等待觀望甚至還在參與迫害的各級人員,一定要看清當前中國時局的大勢所趨和人心所向,主動抵制迫害和抵制一切對法輪大法的誹謗,在職責範圍內保護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提供各種方便條件。這就是在贖罪,就是在順天意救自己。
善待大法一念,天賜幸福平安。過去無法改變,未來還能把握。一定要審時度勢,珍惜轉瞬即逝的機緣!
責任編輯:任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