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10月02日訊】815全台無預警大停電,中油與承包商巨路合約已於9月底到期,但是否該將巨路列為不良廠商,中油近日將發函工程會請求釋疑;未來如由新廠商承接維修合約,將積極規範履約能力。
蘋果日報報導,815全台大停電,由於中油與零組件供應商巨路施工時,導致大潭電廠斷氣2分鐘,雙方合約到期,中油發現不少控制系統由巨路建置、維護、保養,別家業者恐無法操作,因此無法排除巨路投標,批評中油與包商「擺爛結構」不改。
桃園地檢署9月21日簽結此案,認為中油及巨路公司人員無刑法犯意上的「故意」存在,也並非刑法上定義之公務員,難以用刑法規範。
中油發言人畢淑蒨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目前已經收到台電來函,包括營業損失、一日電費等索賠內容,也已經發函要向巨路公司索賠;有待台電確定索賠項目跟金額,才能據此依約向代理商巨路求償。
至於報導指稱,中油未將巨路列為不良廠商,且無法排除巨路投標。畢淑蒨表示,有關巨路應不應該認定為不良廠商,近日將發函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針對法律條件釋疑。
畢淑蒨表示,中油和巨路的維修合約已於9月21日到期,新的維修合約預計10月下旬公開招標,對外尋找新的廠商協助,這段空窗期將由中油內部儀電人員進行維護。未來無論由誰得標,中油會針對新廠商的履約能力積極進行規範。
台電發言人林德福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指出,815全台大跳電後,包括一日電費約新台幣3億元以上的損失,大潭電廠停機後運轉、台中部分機組跳機,以及部分工廠、住戶的求償等方向,已經先行讓中油瞭解;雖然沒有定出明確時間表,不過等到台電盤點到某個程度,雙方就會進一步細談,相關作業程序不會拖到年底。(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