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洪昀綜合報導)1月6日17時許,中共雲南省高級法院宣判,因證據不足,當庭釋放已被判強姦罪死緩的盧蓉新。庭外,盧榮新與母親抱頭痛哭。
盧榮新的弟妹趙文芝告訴澎湃新聞,媽媽一直覺得不是哥哥幹的,就一直上訴,前前後後花掉了十多萬元錢(人民幣,下同)。
趙文芝憶述,2012年9月10日晚,雲南省西雙版納州猛臘縣瑤區鄉沙仁村女村民鄧某某死在自家田裡。同年9月16日,盧榮新被猛臘縣警方逮捕,罪名涉嫌強姦殺人。
2014年6月9日,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殺人罪、強姦罪判處盧榮新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賠償被害者(鄧某某)家庭相應損失。
2015年4月2日,雲南省高法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裁定發回重審。
2015年12月20日,西雙版納州中級法院再次維持原判。宣判後,盧榮新仍不服,繼續提出上訴。
據盧榮新的親屬盧田介紹,當年盧榮新被判處死緩是因為事發時盧榮新恰巧喝醉酒,無法向警方說清,且有證人看到事發時盧有經過事發地,「就這樣不明不白地被判處死緩」。
據悉,省高院發回重審後,需要全村18歲到60歲的男子都做DNA鑑定,唯獨有一個叫洪某某的年輕男子不去做鑑定。
最終經對洪某某的DNA鑑定,吻合案發現場的證據,2016年8月,警方逮捕了洪某某,事發時他只有17歲。
2017年1月6日晚,雲南省高法通報二審結果稱,案件不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原判事實、證據不實,故二審宣判盧榮新無罪,當庭釋放。盧榮新可向一審法院申請國家賠償。
救回了險些冤死的兒子,盧榮新的母親很高興,她說:「我們就要一個說法,要求公開道歉,要求對辦錯案的人追責。」
有民眾表示,「母愛偉大啊。」「DNA證據就是最好的證據啊!管他甚麼程序,能不能少來點形式主義?沒看出來法制的進步,反而像是人為。」
在大陸,冤案遍地,隨著已經被處決21年的聶樹斌一案終於翻案,被宣判無罪,一些渴望昭雪的冤案也漸浮出水面。
內蒙古呼格吉勒錯判強姦殺人,死刑執行9年後真兇現身。
湖南騰興善錯判殺人,死刑執行16年後被害人「復活」歸來。
河南農民趙作海錯判故意殺人,被判死緩。11年後,所殺的人「復活」歸來。
湖北佘祥林錯判殺妻,服刑15年後,妻子「復活」回家。
海南黃亞全、黃聖育錯判殺人,被判死緩,10年牢獄後真兇現身。
湖南楊明銀錯判殺人,被判16年刑期,犯人檢舉出真兇。
福建念斌錯判投毒殺人,四次重審被判死刑,最後宣判無罪。
有評論指,透過聶樹斌等人的死刑冤案,讓人們更看清了中共法治形同虛設、魚肉百姓的現狀,也開始透過黑幕,去深刻關注更多、更大面積的冤案。
責任編輯:劉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