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25日訊】「扶貧」,這項關乎國計民生的政治工程,如今卻讓一位熱衷於公益的大四女生成為了有功之臣。在網媒報導的那篇題為「寧波女生暫棄英國名校去湘西扶貧」的文章中,準備去英國讀研的大四女生被烘托、渲染為「在公益活動中,替某貧困村村民開發新產業,並幫其成立了第一家村辦企業」的模範人物。
大學生愛上做公益,這或許是一件值得點贊的好事。然而,就她此次致力於扶貧的公益行動本身而言,卻又不免讓人心生憂愁與感傷。當我們為這名大學生將當地幾乎家家都有的食物「包穀酸」開發成可銷售的產品,並意外的實現了第一次銷售業績,最終將申請到的10萬元扶持金開辦了加工企業而感到歡欣鼓舞時,卻在無意間發現,「當地每戶人家的年收入不過3,000元」。或許很多人並不了解,這個數字並非稀鬆平常,它與國家扶貧機關一提再提的「年人均收入低於2,300元(2011年)」的「新扶貧標準」其實並不相符。
或許有人會說,拿「3,000元」跟「2,300元」進行比較,這也太矯情了,難道2,300元一年算貧困,3,000元一年就不算貧困了嗎?這個問題沒什麼不對,甚至是一語道破了天機。長久以來,按人口收入來制定的扶貧標準一直就被外界視為「偏低」。至於國家為何會出臺如此偏低的標準,一些學者是這樣解釋的:其一、貧困人口規模大而政府財力低,標準定低一點,有利於將有限的資源用到最需要扶持的人身上;其二、調高標準會導致貧困人口數量增加,讓人誤認為中國政府越扶貧,貧困人口越多。
這兩點僅從百度百科欄就能搜索到的解釋似乎在告訴我們,國家扶貧機關的款項、資源有限,幫不了那麼多的貧困人口,因此,年收入高於2,300元的就只能想辦法依靠社會公益的力量來實現脫貧了。儘管目前在中國,由於貧困人口偏多,公益組織匱乏,這種源自公益的脫貧方式幾乎等同於「撞大運」,然而,上述報導中那位元大學生的出現,卻如同在黑暗中點亮了一盞明燈,貌似給無數貧困人口帶來了希望。同時,這條訊息的背後或許還暗藏著潛臺詞,即「星星之火可以燎原」,而這點希望之光從此以後就要交給大學生及所參加的公益項目來持續點燃了。
換句話說,由政府機關來完成的扶貧工作僅限於「年人均收入低於2,300元」的貧困人口,就算你的收入為2,301元,那也只能去找公益組織,跟國家事務再無關聯。如此,那些吃了上頓愁下頓的村子就得翹首企盼著,中國若能多出幾個懂市場開發或產品銷售的大學生,就太好了。然而聽來聽去,這種想法似乎未能給人帶來希望,恰恰相反,愈發讓人覺得心酸、甚至絕望。
更令人感到悲催的是,即便是那些符合國家標準的貧困至極的農戶、村民,也往往不能真正的收到來自國家的任何資助。就在去年年底,中國青年報就有消息稱,「1.47億元扶貧資金閒置1年以上、32個扶貧項目不到位致使6,000餘萬元的扶貧款打了水漂」。需要指出的是,這並非是媒體直接披露,而是由國家審計署經審查之後得出的結果。此次審查所發現的,正是中央機構下撥的扶貧資金在使用過程中存在的諸多問題。
在這些諸多問題中,最普遍常見的幾乎都集中在「騙取扶貧貸款的資金、擠佔挪用扶貧資金、套取扶貧資金」等涉及「腐敗」的共性問題上。這與2013年年底,國家審計署對19個國家級貧困縣進行抽查之後得出的17個縣存在這類問題的結果不謀而合。從貧困縣的政府大樓奢華無比,某貧困縣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讓小學生披白塑膠袋裝羊,給貧困生的補助金最後卻僅成為拍照道具等無數則舊聞中,人們似乎早就發現了,靠國家扶貧或許還不如靠大學生扶貧呢?相比扶貧資金因被侵吞而無法拿到手中,那些有希望被大學生以及公益組織救助的貧困人口,是否還算的上幸運?
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作為國家機關當仁不讓的職責,「扶貧」怎麼也不該成為大學生以及公益組織的責任和義務。更何況,國家機關用以扶貧的資金是來自於「納稅人的民脂民膏」,審計審了那麼多年,也的確查出問題頻現,如此顯然易見的「腐敗」居然滋長於扶危救困的偉大事業中;我們不禁要問,這種令人感到恥辱的毒瘤為何卻一直得不到根除?每年大把的「扶貧」雪花銀仍在持續下撥,而令人擔心的是,不僅窮人未脫貧,就連普通的老百姓恐怕也要被坑窮了。
說實話,這樣的結果並不難想像。如今中國所呈現出的巨大貧富差距,也正是強權搜刮民脂民膏所導致的結果。而強權之所以能肆無忌憚的對老百姓、甚至是窮老百姓進行財富掠奪,也全是由於其崇尚暴政、利慾薰心的邪惡本性所致。有它存在一天,中國人的脫貧、致富就仍只是黃粱一夢而已。#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