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霖昭舊金山報導)18日下午1點半,今年63歲的祈福黨案犯周雪芳(Xuefang Zhou,音譯)在舊金山法院大樓內接受審判。她2014年10月在舊金山以祈福消災為名號,先後騙取兩位華婦,涉案現金分別為8萬美元和1萬美元,還一同騙得價值數萬美元的首飾。面對舊金山高等法院的6項重罪指控,周雪芳表示認罪,最終獲刑期4年。
這6項重罪包括兩項合謀、兩項盜竊、一項勒索,以及一項詐騙長者錢財罪。她作案時涉嫌有另外2名同黨,但未被一齊抓獲。法官在庭上問及一個華裔的名字時,周雪芳表示不認識此人。
周雪芳身穿橙色囚服出庭,與舊金山警方破案期間提供的截圖畫面相比,面容比較浮腫。她和中文翻譯用粵語交流,身旁有一名律師。
2014年10月,周雪芳持中國大陸的旅遊簽證入境美國,然後變身祈福黨,在舊金山、洛杉磯和紐約作案,主要瞄準唐人街的華人,28日準備從紐約的機場離境飛往香港時,被紐約警方抓獲。她因24日在紐約騙取65歲華婦6萬美元現金及3,500美元珠寶,最終認罪,2015年在紐約獲刑1年。紐約刑滿後,她去年10月被引渡到舊金山,受審她之前在舊金山的兩起行騙。
2014年10月2日,周雪芳對一位舊金山的6旬華婦說,要是不把現金和珠寶首飾拿來給她做消災儀式,她的兒子就會遭橫禍甚至喪命。在收到現金和首飾後,周雪芳馬上暗中將其換成幾瓶水,然後囑咐不知情的華婦,帶回去要一個月後才能將裝著現金和珠寶的袋子打開。10月5日,周雪芳又以類似的手法,對一位舊金山的7旬華婦說她女兒3天內有生命危險,除非拿來財物消災避難。待她將財物調包後,還囑咐華婦回家要重複唸女兒的名字,這樣消災儀式才生效。
在庭審中,周雪芳小聲問到自己何時會被送到洛杉磯。因為2014年周雪芳也流竄到洛杉磯作案,洛杉磯已經向她發出了拘捕令。她被法官告知,結束了舊金山的判決後,她會先被送去洛杉磯接受審判,待那裡的服刑結束後,再回舊金山服刑。
根據美國法律,待各地的服刑結束後,周雪芳最後還面臨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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