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7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楓綜合報導)明慧網1月12日發布的一份最新統計顯示,2016年,中國大陸有1,162名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數據顯示,遼寧和山東是中國大陸判刑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二個省份。判刑最嚴重的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的前十名依次為:遼寧194人、山東132人、黑龍江94人、吉林66人、四川66人、江蘇65人、河南58人、廣東51、北京48人、河北47人。
167人實名訴江被判刑
大連法輪功學員袁曉曼的兒子杜海芃近日在美國華府呼籲中共釋放被非法判刑的母親。
2016年12月23日,袁曉曼被非法判刑3年半,罰金5千元。袁曉曼因依法控告江澤民於2016年5月12日被昆明街派出所警察綁架。
據明慧網信息統計:2016年至少有167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遭中共報復性的迫害,被非法判刑。因訴江而被判刑最嚴重旳省份依次為:遼寧47人、河南18人、黑龍江10人、天津9人、吉林9人、江西9人、湖南8人、山東8人。
自2015年5月至今,大陸以及海外已經有20多萬的法輪功學員和家人向最高檢察院和最高法院郵寄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
山東濰坊高桂臻被判刑8年
2016年3月,山東濰坊法輪功學員、原濰坊市濰城區國家稅務局徵收管理科科長高桂臻,以及流離失所在濰坊多年的湖北小學教師張敏,均被非法判刑8年。
高桂臻、張敏、李秀芬等3位法輪功學員,2015年10月15日被濰坊公安局國保支隊綁架。其中,李秀芬在被非法關押約1個月後,突然死於濰坊市看守所。濰坊市610(中共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和昌邑610人員要挾其家人快速火化,以掩蓋其迫害事實。
高桂臻曾被迫流離失所在外7年。2009年8月1日,高桂臻被警察綁架,在看守所遭受「死人床」、「十字架」、注射不明藥物等折磨,8月31日被迫害致生命垂危。警方為推脫責任,匆忙放人。
天津造價工程師周向陽被判刑7年
2016年11月,天津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再次被非法判刑7年,妻子李珊珊被非法判刑6年。
周向陽是全國首批60位造價工程師之一,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在天津雙口勞教所(現已關閉)和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等處遭受種種的酷刑折磨,包括地錨、被徹夜電擊、連續30天不許睡覺、關小號(禁閉室)、野蠻灌食等等。他雖被酷刑折磨,但堅強不屈。
面對還有8年刑期的男友,李珊珊向監獄提出要與周向陽完婚,震撼了整個監獄。 2009年,周向陽和李珊珊正式登記結婚。
因反覆遭到迫害,10年多內,周向陽、李珊珊夫婦只有2、3年的團聚時間。
律師:中共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是非法的
著名法律專家、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在周向陽、李珊珊一案的辯詞中說,以刑法300條來定罪法輪功是非常荒謬的。「全國所有的起訴書都是說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刑法300條第一款的規定,但是這一條講的是破壞法律實施,但是它又沒有指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哪一款哪一項,所以這個指控是有違罪行法定原則的!」
張讚寧還說:「你必須具體指出破壞了甚麼法律,這樣指控才能成立,所以我說這種指控是非常荒謬的。」「這就等於公訴人指控你殺了人了,但被殺的人沒有名字。」
張讚寧認為,作為一名律師,出於職業素質,應該要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而且我跟我的律師同行都這樣講,必須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果不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就是律師的失職。」
周向陽、李珊珊一案的另一位律師余文生表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江澤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
「其錯誤之明顯、嚴重…… 恐怕是空絕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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