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案律師:案子絕不會輕描淡寫地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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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樸綜合報導)雷洋被「嫖娼」致死近4個月,雷洋代理律師陳有西日前公開表明,涉案警察犯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濫用職權罪等三罪,絕不是過失的玩忽職守這麼輕描淡寫。

8月28日,雷洋代理律師陳有西在2016拙見年度盛典中,公開回應雷洋案。他說,雷洋案是中共警察權力和公民權利較量非常激烈的臨界點,所以辦這個案子責任重大。律師和家屬一定會頂住壓力,絕不會被「和諧」,相信事實真相一定會大白於天下。

他說,他們律師事務所做了大量工作:幫助家屬起草的一萬多字的報案書;第二份材料是三萬多字的律師意見書;第三份材料是兩萬多字的第二個補充律師意見書。

目前他們的三步計劃已實現兩步:第一步,必須立案,抓涉嫌犯罪的警察,他們已經做到了;第二步,必須要迴避昌平,迴避公安,由上一級的檢察院調查。這一步他們也做到了。

第三步,就是罪名問題。他們分析認為,涉案公安構成三個罪名。

第一個罪名,是蓄意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而不是檢方公布的玩忽職守罪。

第二個罪名,是濫用職權犯罪,絕不是過失的玩忽職守這麼輕描淡寫。

他說,一個公民在街上走,走得快一點你就認為他嫖娼,弄十分鐘就不會動了,醫院還沒到就死了。這樣的行為,任何一個中國公民都不會有安全感。治安執法完全超出了必要的職權規定的範圍。

第三個罪名,幫助偽造證據罪。警察已經涉嫌犯罪,卻讓他上官媒電視上為自己圓謊,向全國人民撒謊。什麼都沒有開始查,首先想到的就是掩蓋,死因都沒有鑑定,外圍都沒有調查,就確定是心臟病猝死,是嫖娼了畏罪逃跑導致猝死,塗黑一個已經被搞死的人。

開動宣傳機器,讓北京電視台、人民日報、新華社記者、央視來向全中國為涉嫌警察辯解。讓足浴女說「打飛機」了,說雷洋已經交待過嫖娼了。這些,都是5個警察以外的人幹的。街頭錄像哪裡去了?執法記錄儀哪裡去了?手機拍攝哪裡去了?證據有沒有被偽造、隱藏,這就涉嫌隱匿偽造證據罪。

今年5月7日晚,家住北京市昌平區的雷洋去機場接機途中,被中共警方以「涉嫌嫖娼」為由扣押,並於當晚離奇死亡。

據大陸媒體當時報導,現場觀眾看到5、6個便衣毆打雷洋,雷洋大聲喊救命。有目擊者告訴財新記者,雷洋被抬上車的時候已經昏過去了。

雷洋被中共警方打死到現在已有近4個月,足療店5證人「失聯」也逾100多天,北京檢方立䅁偵查也超90天,超過了常規法定案件終結偵查期。雷洋的北京大學、人民大學校友已在網上多次呼籲要真相。

據自由亞洲電台採訪報導,中共警方恐懼更多學生介入該事件,引發全國高校跟進,8月29日傳喚了關注此案的北大校友微信群群主李華民。#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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