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9月03日訊】北京一炸雞店老闆因在醃製雞肉的料中添加罌粟殼日前被判刑1年6個月,其上訴被駁回。
這家店日售含罌粟殼的炸雞約50公斤,淨利三百多元(人民幣,下同),去年3月至10月銷售量約10噸,8個月獲純利六萬多元。
據大陸媒體報導,謝士榮從2012年7月至2015年10月間,一直在北京西城區西便門12號經營炸雞店。在其店內銷售的炸雞成品以及醃製的生雞、醃製料、炸雞用油等中,均檢出罌粟鹼、嗎啡、那可丁、可待因、蒂巴因成分。
謝士榮供述,每隔十天半個月,他便會在調料包里加入四分之一大小的罌粟殼。將調料包放入滷水中煮沸,待滷水晾涼後再放入雞肉進行醃製,醃製雞肉用的滷水大約1個月換一次。
謝士榮稱,使用罌粟殼醃製炸雞後,炸雞店的顧客明顯比原來多,還出現了很多老顧客,銷售形勢頗好。從2015年3月到10月,銷售數量在10噸左右,炸雞店每天獲純利三百多元。
資料顯示,罌粟殼的成分包括嗎啡、可待因、那可汀、罌粟鹼等三十多種生物鹼。如果長期食用添加了罌粟殼的食品,會讓人上癮,具有潛在的吸食毒品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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