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9月23日訊】美國國稅局(IRS)以往會對美國奧運奪牌選手所獲的獎金課稅;美國眾議院今天通過1項法案,可望讓大多數獲獎金的選手免於被國稅局課稅。
美聯社報導,美國奧會對奧運奪牌選手提供獎金,金牌獎金2.5萬美元、銀牌獎金1.5萬美元、銅牌獎金1萬美元。因為這些獎金被認為是需要課稅的收入,部分議員稱之為「勝利稅」。
美國參議院今夏趕在奧運前通過奧運獎牌、獎金免稅的法案,眾議院今天以415票贊成、1票反對也通過類似法案。但眾院今天通過的法案內容仍允許對像游泳名將費爾普斯(Michael Phelps)等1年賺超過100萬美元高收入運動員的獎金課稅,使得眾院今天通過的法案將回到參議院審議。
以費爾普斯為例,他在里約奧運共贏得5金1銀,將繳的稅高達5.5萬美元;贏得4金1銅的女子體操選手拜爾斯(Simone Biles)將繳4.3萬元的稅。
共和黨眾議員竇德(Robert Dold)表示,絕大多數奧運或帕運選手不像費爾普斯或拜爾斯,能簽下贊助或取得上百萬元來參賽,他們大多數是學校老師、全職學生、零售員工等。
竇德說:「當選手為美國隊帶回獎牌,國稅局形同對我們奧運與帕運冠軍的成功施以懲罰,因此兩黨國會議員推動的法案,確保選手得以專注於實現他們的奧運與帕運夢想,不用再擔心收到巨額的繳稅通知書」。(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