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9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文樸綜合報導)天津代書記、市長黃興國9月10落馬。據悉,他的妻子一直做組織人事工作,兒子在團中央部委下屬單位工作。
據大陸網上及總部在北京的多維網報導,黃興國的妻子叫韓玲玲,長他3歲,一直做組織人事工作。兒子叫黃亮亮,三十七八了,在團中央部委下屬單位工作。
黃興國,浙江象山人,18歲工作,長期在浙江為官,曾任浙江省台州地委書記、省政府秘書長、副省長,1998年11月至2003年11月,任浙江省委常委、寧波市委書記,2003年11月調任天津副市長。
2001年9月,時任寧波市委書記黃興國曾自曝家底:「我家有三口人,妻子在省人事廳專家局工作,處級幹部;兒子在北京讀書,大學二年級;父母年事已高,在象山老家安居。」
同時,他還說,「剛來寧波時,我曾公開作出三條承諾:一是絕不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為自己和家人謀私;二是決不允許家人和親朋打我的牌子辦私事;三是決不允許我的下屬幹部出於好意為我的家人和親朋好友辦事情。」
但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今年9月10日黃興國落馬當晚,天津市委連夜召開官員會議通報情況。會議強調,各級領導官員「要深刻吸取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的教訓,以此為反面教材…管住自己,管住親屬子女,管住身邊工作人員,自覺經受拒腐防變的考驗。」
黃興國落馬涉及家族腐敗,首當其衝的或是其弟黃興常、黃興榮。早在90年代中就有官媒曾披露黃興常涉嫌走私的消息。其時,黃興國任浙江省府秘書長、副省長。
有網民稱,黃興國在寧波的口碑很差,有「黑心國」之稱。他的腐敗消息也很多,他弟弟就是在寧波做房地產、做綠化的,寧波地區的樹都是從他弟弟的公司買的。其弟弟插手市政項目,充當官商之間的「白手套」。
工商登記資料顯示,黃興常的產業遍及家鄉象山,以及兄長黃興國主政過的台州、寧波等地。
就黃興國落馬的具體原因,除了可能與其家屬貪腐外,還可能涉及寧波三大案件,天津特大爆炸案,及天津的腐敗窩案有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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