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向陽案開庭警方如臨大敵 律師辯護震撼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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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李辰報導)9月13日,天津工程師周向陽和妻子李珊珊一案在天津東麗法院開庭。法庭外,警方戒備森嚴,如臨大敵。余文生、張讚寧、常伯陽、張科科4位律師為周向陽夫婦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震撼人心。

律師在法庭上指出:迫害法輪功違法違憲,而執法者在破壞法律實施;17年來,對法輪功迫害之烈空前絕古;在這場迫害中,法輪功學員卻在真實地實踐著「真、善、忍」理念,證實了「真、善、忍」的美好。

現場一位目擊者告訴大紀元記者,13日庭審當天,天津東麗法院氣氛非常緊張,「戒備森嚴,我們看到很多警察,可能不光是法院的法警,可能還有國保、其他警察。」 法院外面停著警車和特警的車輛。法院周圍警察和便衣遍布,密切注視著來往行人。

天津東麗法院門前警車排列,如臨大敵。(NTD圖片,知情者提供)
法院外各處布有警察和便衣。(NTD圖片,知情者提供)

周向陽的父親當天沒有被允許進入法庭旁聽,其他民眾也被阻止旁聽,「最高法規定的公民可以自由旁聽 ,但是想去旁聽的人都被擋在外面,連家屬都只有五個進去了。」知情人表示,在法院外面有兩人因為拍照被抓,後來放了。

周向陽的父親被拒絕進入法庭旁聽。(NTD圖片,知情者提供)

在開庭之前,周向陽的母親和李珊珊的母親,代表所有家屬向4位仗義執言的律師敬獻鮮花,感謝他們不畏打壓,勇於為法輪功學員提供辯護。知情人透露,在庭審之前,辯護律師曾被告誡,不要上網,也不要接受外媒採訪。

周向陽母親和李珊珊的母親與四位律師。(NTD圖片,知情者提供)

在法庭上,4位律師為周向陽和李珊珊夫婦所作的無罪辯護震撼人心。

現場知情人表示,「這次庭審最大的不一樣就是讓律師或當事人充分發表了辯護意見。」據悉,非法庭審開始,法官一直在打斷辯護陳述,但是遭到張讚寧等幾位律師的當場持續反對,之後,法官在宣布休庭10分鐘、恢復庭審之後,停止了打斷發言的舉動。

知情人透露,北京余文生律師在法庭上表示,「用法律打壓法輪功的起始並非是因為法輪功觸犯了法律。」

他說,「2000年公安部發布了認定十四種邪教的文件唯獨沒有法輪功。 而真正首先把法輪功和邪教聯繫起來的,是1999年10月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採訪,後來是1999年11月5日最高法院出台了《最高法院關於貫徹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取締邪教組織、防範和懲治邪教活動的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通知》。」

但是,「《憲法》第五條第六款規定的:『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在中國,並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賦予國家元首和最高法院認定一個組織是否邪教組織的權力,因此,無論江澤民的講話也好,還是最高法院的通知也好,都沒有合法授權。」

余文生當庭還指出:「對法輪功信仰者錯誤適用刑法300條,已涉嫌枉法強加罪名,蓄意陷害的犯罪性質。」

著名法律專家、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持同樣的觀點,他在辯詞中說,以刑法300條來定罪法輪功是非常荒謬的。「全國所有的起訴書都是說法輪功學員觸犯了刑法300條第一款的規定,但是這一條講的是破壞法律實施,但是它又沒有指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哪一款哪一項,所以這個指控是有違罪行法定原則的!」

張讚寧還說:「你必須具體指出破壞了甚麼法律,這樣指控才能成立,所以我說這種指控是非常荒謬的。」「這就等於公訴人指控你殺了人了,但被殺的人沒有名字。」

張讚寧認為,作為一名律師,出於職業素質,也應該要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而且我跟我的律師同行都這樣講,必須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如果不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就是律師的失職。」

余文生律師在法庭上表示,「在提出錯用法律條文的關鍵罪錯後,公檢法機關執意繼續延續罪錯,就說明這些執法者根本就沒有準備講法律,其初衷就是無視法律同時又要借法律之名,行犯罪之實的非法意志和犯罪心理,一句話――就是蓄意錯用刑法300條陷害法輪功。那麼也就是說,恰恰是執法者在破壞法律正確實施。」

他在法庭上告誡每一位參與打壓法輪功學員的警察、檢察官、法官等中共工作人員,都違犯了法律,都要自己承擔法律責任。

他還舉例說:「1992年2月,統一後的德國柏林法庭審判了一起槍殺案。被告是德國統一前東德的一名叫英格‧亨里奇的守牆衛兵。他在把守柏林牆時槍殺了一名企圖越牆逃往西德的名叫克利斯的青年。他的辯護律師稱,他當時只是執行命令,所以他是無罪的。但是柏林法庭最終的判決是:判處衛兵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

余文生律師表示,對法輪功的迫害是「自1999年至今類似於十年浩劫的『文化大革命』一樣的可以不顧事實法律的政治迫害運動,源於前黨魁(江澤民)欲加之罪的非法意志,一人之令。」

「其錯誤之明顯、嚴重,為禍之烈,範圍之廣,持續時間之長,牽涉善良無辜之多,恐怕是空絕千古!」

而法輪功學員「在17年遭污蔑打壓的歲月裡,已經向人類真實地展現了他們自己,得到了普遍地接納和讚揚。17年來從來沒有以暴易暴、 以怨報怨,全國沒有發生過一起法輪功學員因遭受迫害與不公而採用暴力或非法手段鳴冤雪恥的事件」。

13日當天本案庭審結束,法官表示擇日判決。

法輪功學員周向陽和李珊珊夫婦於2015年3月2日被天津當局再次非法抓捕,關押至今。

周向陽、李珊珊夫婦(明慧網)

開庭前夕,余文生律師曾在看守所會見了周向陽。他介紹,周向陽身體看上去比較虛弱,人很瘦,但是精神狀態比較好,對自己的信念非常堅定,堅持自己無罪。

周向陽是全國首批60位造價工程師之一,因修煉法輪功,多次被非法抓捕關押、勞教、判刑,判刑時間長達9年,在天津雙口勞教所(現已關閉)和天津濱海監獄(原港北監獄)等處遭受種種酷刑折磨:地錨、被徹夜電擊、連續30天不許睡覺、關小號(禁閉室)、野蠻灌食等等,堅強不屈。

面對還有8年刑期的男友,李珊珊向監獄提出要與周向陽完婚,震撼了整個監獄。為了幫助周向陽申訴,李珊珊兩次被勞教,並堅守婚約,苦苦等待了7年的時間,寫下了《七年等待九年冤獄》,徵得2300位善良民眾簽名營救周向陽。2009年,周向陽和李珊珊正式登記結婚。

李珊珊堅持為丈夫周向陽申冤,曾兩次遭到監獄的報復,兩次被非法勞教共計3年多。而周向陽寫出續篇《純真純善 蒙難蒙冤》,徵集5300民眾摁下了紅手印,聯名營救妻子李珊珊。

因反覆遭到迫害,十年多內,周向陽李珊珊夫婦只有兩三年的團聚時間。 #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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