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fterpay支付服務免息承諾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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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伊蓮悉尼編譯報導)廣受年輕女性消費者熱捧的新興預付服務提供商 Afterpay因其「先買、後付、免息」廣告中的免息承諾受到了來自消費者行動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的質疑。

據悉尼晨鋒報消息,Afterpay的預付購買服務推出時間並不長,但目前已進入超過300家的零售店,使用人數已超過10萬。

自今年5月上市後,Afterpay股價急劇攀昇。僅今年二季度,消費者已通過Afterpay從多家零售商購買了價值2000萬澳元的產品,其中包括Paddy Pallin、 House、David Lawrence、General Pants、 Roger David an和 SurfStitch等知名零售商家。

但是Afterpay的那句「免息」廣告遭到了消費者行動法律中心的批評。這家致力於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機構認為,雖然廣告宣傳的是消費者不用支付利息,他們可能最終還是要付利息的。該中心稱:「僅僅因為Afterpay自己沒有收取利息,並不意味著就不會產生利息的支付。」

Afterpay的主力客戶是那些「不滿意傳統短期消費金融產品」,並樂意「 經常在網上購物」的1835歲女性。Afterpay表示,其商業模式「關注的是客戶,而非金融業。」

這些消費者使用Afterpay購買產品,Afterpay立即付款給零售商。然後,消費者使用借記卡或者是信用卡帳戶分4次每兩週分期付款(超過56天)。

但是據金融產品比較網站MOZO分析,信用卡平均免息期為51天,這就意味著,除非他們在到期日前還清餘額,否則就會面臨著支付可能發生的利息。

MWE諮詢公司創始人,支付專家Mike Ebstein表示:「Afterpay可能不收取利息,但是其所強調的『免息』說法應該加上附註說明,如果客戶消費餘額在到期日未付清,會收取標準的信用卡利息費用」。

但Afterpay首席執行官和聯合創始人Nick Molnar表示,有大約85%的客戶是用借記卡交易,許多客戶在到期日前就還清了錢。他還說:「Afterpay收到了來自客戶非常積極的反饋,在6月份回頭客超過了65%,這進一步印證了客戶對產品的支持。」

Nick Molnar強調Afterpay有「透明的監管和法律諮詢,我們不是一個信貸提供者」。Afterpay是從零售商而非客戶身上賺錢。上半年收取消費者滯納金佔其收入的大約17%。

據Afterpay招股說明書顯示,收回購物者付款平均時間為29天,平均交易金額為150澳元。Afterpay股東包括:提供技術平台的上市公司Touchcorp、公司的聯合創始人Anthony Eisen和Mr Molnar、LinkedIn 公司澳紐和東南亞區的執行董事Clifford Rosenberg。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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