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霖昭舊金山報導)8月25日(週四)下午,舊金山中華總會館撤旗案的勝訴方——原告商董及支持僑領們在國父紀念館呼籲,中華總會館應遵守會館章程,尊重美國法院的公正判決,盡快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掛回原處。
位於舊金山中國城的中華總會館內,有近百年懸掛歷史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於2013年5月被撤下,運作撤旗的時任總董黃榮達隨即被三位商董告上法庭。該撤旗案歷時3年,已於上週得到舊金山法院判令原告勝訴、旗幟應掛回原位的最終判決結果。但是,原告與代理律師17日執行法院判決時,卻遭到中華總會館總董及通事的阻攔。
恢復國旗 不容阻攔
僑領們表示,中華總會館當年因秉持國父孫中山先生民主、自由和平等的理念,才將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懸掛在會館大廳和屋頂,撤旗事件令僑社不再以中華總會館為榮,也讓先賢失望。
因此,無論從法院的宣示性判決應被馬上履行角度,還是從對會館的歷史意義角度,都應該立即將這面旗恢復原位,不應再延期或拒絕執行法院判決。
國父紀念館館長鍾維君說,中華總會館只有履行判決,才能有助於恢復它在僑團中的領導群倫的龍頭地位。
上訴損害會館利益
原告商董和僑領們表示,被告黃榮達和中華總會館的上訴之舉不能成為阻攔撤旗的理由,只能浪費僑社資源、損害僑社利益。
原告商董關宗魯表示:「中華總會館靠人多強詞奪理、不依章程辦事,與當年某地某國之文革無異。」這個訴訟,雙方都花了很多錢,可謂心力交瘁。
合和總會館主席胡建邦表示,如果中華總會館再不遵守最終判決,那就是對中華總會館不公平,對僑社不公道,也會繼續僑社的爭鬥。
五洲致公總堂會長黃煜錚評價近日有人指原告「偷偷去升旗」的說法是「賊喊捉賊」,上訴違背了老僑想升回青天白日滿地紅旗的心願,致公堂是永遠撐著這面旗的。
應嚴格遵守會館章程
胡建邦說,中華總會館也需要遵守會議程序,用公道、公平、公開的方式主持會議,給予每一方相同或足夠的發言時間表達意見,決不能偏私某方。重要的提案要給全體提前一個月的會議通知,不應臨時表決。
關宗魯強調中華總會館的上訴違反章程,以及會館在2003年已通過永遠擱置撤旗提案的議案。
他引用中華總會館章程的會議規則第10條和第13條,提出今後「已表決之議案不得重提討論,缺席者不得否認之」、「凡修改成案或翻案,必要得2人提議、4人附議,又得出席人數3/4贊成通過方能生效。」
撤旗因外來政治勢力介入
在中華總會館擔任商董超過40年的資深商董林炳昌說,中華總會館和各大僑團的撤旗、降旗、換旗,源於一個原因,這就是外來政治勢力的介入,一些商董在「不讓回大陸、不能做生意」的「撒手鐧」面前彎腰。
五洲致公總堂盟長趙炳賢指出,之所以有商董說要撤這面旗,其實大部分的責任都在於中共幾十年的負面灌輸。
商董周達昌表示,前任中領館總領事袁南生撰文公開他的一大功績,就是來美國不久就推動中華總會館撤旗,如今的羅領事還在去年的僑團春宴上放言恐嚇不親共的美國僑民。
僑領們提議,中華總會館最好採取不記名(即暗票)的方式投票,才能讓各位商董有勇氣寫下內心真實的想法,並且不會出現統計票數時的混亂。
責任編輯:王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