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奧運獎牌得主回國後獎金和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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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天睿澳洲悉尼編譯報導)隨著里約奧運會的閉幕,運動員們也返回了各自的國家,他們不僅收穫了巨大的榮譽,還有經濟上的回報。

據說韓國的獎牌得主可以豁免參軍;德國的終生免費喝啤酒;白俄羅斯的可以無限量享用美味的香腸!那澳大利亞的健兒們待遇如何呢?本文是七號新聞網整理的澳大利亞的對運動員課稅的小知識。

澳洲運動員獲奧運獎牌後的獎金

在Adidas獎牌獎金計劃下,澳洲運動員的獎金為:金牌兩萬元,銀牌1.34萬元,銅牌1萬元。除了這些,運動員們還會收到澳洲奧委會(AOC)和澳洲體育學院(AIS)的獎金。

Wolters Kluwer會計事務所的Diana Winfield揭示說,簡單來講,如果僅是個人名義獲獎,不論是專業的還是業餘的,這部分獎金是免於上稅的!但如果以運動員的身份運營了一個公司,那麼就要上稅了。

兩者各有利弊。

前者,個人本財年在運動仕途上的開支就都不能申報稅務抵扣(依據:稅局的CR 2015/68);後者,獲得的獎金屬於公司的稅前收入,需要正常上稅,但是,所有相關的付出開支也都可以申報抵扣(依據:澳洲高院之前對此的裁決TR 2005/1)。

獎牌需要納稅嗎?

奧運金牌的含金量沒有看上去的那麼多。里約奧運會的獎牌大約重達500g,如果只根據他們的成份來評估其價值:
• 金牌的含金量只有1%,其餘的成份92.5%是銀,6.16%是銅,價值為600澳元;
• 銀牌的92.5%是銀,7.5%是銅,價值為325澳元;
• 銅牌的97%是銅,2.5%是鋅,0.5%是錫,其本身價值只有3澳元。
如果賣掉獎牌,所得要上稅嗎?
這些獎牌本身並不用納稅,因為這些獎牌只是對個人成就的獎勵。

但是這些獎牌如果出售,其附帶的價值會比其本身的價值要高出許多。 一塊金牌如果在私人市場出售,售價從 1萬到100多萬都有可能。獎牌得主需要付資本得利稅(CGT)嗎?

澳洲稅法認為,獎牌的增值獲利還是需要上資本得利稅的。但是,會按照獎牌獲得時該獎牌的市場價來區分,獎牌到手時其市場價超過500元的,日後售出時,就要上交資本得利稅;獎牌到手時其市場估價低於500元的,日後不論售價多少,都無需上稅。

具體事務需以會計公司諮詢為準。

責任編輯:堯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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