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兩官員涉強姦少女 11名未成年人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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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據大陸媒體報導,中共官員再曝淫亂醜聞,湖南兩官員涉嫌「嫖宿少女」,另有11名未成年人涉該起強迫賣淫案。

據新華網8月19日報導,近期,湖南慈利縣發生一起引誘、介紹、強迫未成年人賣淫案。據當地警方介紹,該縣國稅局原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某和縣消防大隊原教導員李某等2名公職人員涉案。

5月14日,在慈利縣某酒店,劉某嫖宿剛滿14歲的初中生媛媛,支付嫖資1,100元,另付給未成年人小波介紹費800元。

李某向招嫖「中間人」唐某、柴某分別支付500元,並支付未滿14歲的小琳500元,隨後小琳藉口離開,兩人未發生實質關係。

5月中旬,慈利縣居民報警,稱其女兒嘉嘉被一群年輕人毆打,牽出了該起強迫賣淫案。

經查,今年3月以來,慈利縣38歲的男子林某以金錢為誘餌,唆使慈利四中高中生唐某(未成年)找學生與其發生關係。唐某邀同校高中生柴某(未成年)採用引誘、威脅的方式,迫使初中生媛媛、小琳、嘉嘉等3人賣淫,嘉嘉因拒絕而被毆打。小琳、嘉嘉均未滿14歲。

案發後,涉嫌強姦罪及引誘、介紹、強迫賣淫罪的17人被處理,其中 7人被採取刑事措施,7人被行政處罰,3人被教育訓誡。17人中,11人是未成年人。

目前,該縣國稅局紀檢組長劉某已被撤職,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縣消防大隊原教導員李某已被免職。

此案中,多名高中生及輟學、休學青年「招嫖」,並引誘威逼初中生賣淫。

網民跟帖稱:官員嫖宿未成年人,政府還要臉嗎?和未滿十四週歲少女發生性關係,老百姓叫強姦罪,公務員叫嫖宿幼女罪,雙重標準?多人使用暴力強迫,嚴重違背少女意志,明顯是強姦罪,怎麼成了嫖宿?嫖宿幼女罪已經取消,凡是跟14歲以下女性發生性關係,通通屬於強姦;未成年人招嫖,這社會亂成甚麼樣了?

近年來,中共官員淫亂醜聞頻爆,其中包括嫖娼。

如《中國人權雙週刊》第159期發表題為《竟有「妓女」常到省委來討債—來自西安的奇聞》的文章。該文稱,債權人是「妓女」,債務人是在中共高級機關領導崗位上的嫖客,這樣罕見的奇聞卻在西安發生了。據說,兩名妓女因為嫖客賴賬後急了,才闖進了省委大院,引發轟動。

2013年6月9日晚,上海高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副庭長趙明華等5人,在浦東衡山渡假村夜總會吃飯、娛樂後,集體嫖娼。事件曝光後,引起軒然大波。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上台後靠腐敗和淫亂治國,其本人帶頭淫亂,之後官場色情氾濫。江澤民淫亂治國遺禍至今,官員淫亂已成常態,令舉世震驚。

獨立撰稿人諸葛明陽表示,中國傳統的家庭觀、婚戀觀、倫理道德遭到中共前所未有的顛覆與破壞。中共官員淫亂腐敗也蔓延到社會各個階層,致使社會道德急速下滑。

責任編輯:明書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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