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8月02日訊】7月26日,針對警方在現場執法中遇到問題該如何處置,中共公安部舉辦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從法律要求、處置流程、行為舉止、策略技巧等方面,就警察在執法中具體「應該怎麼做」、「不應該做什麼」進行了直觀演示。其中,最令大陸民眾關注的是,「規範」指出,民警執法時,面對群眾圍觀拍攝,在拍攝不影響正常執法的情況下,民警要自覺接受監督,要習慣在「鏡頭」下執法。
據說,該消息不僅被大陸各地媒體轉發,而且還在電視中播出了「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片」。《南方週末》在報導中稱,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26日在全國公安機關規範執法視頻演示培訓會上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習「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全面實施《關於深化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增強「法治」意識,推進公安「執法規範化」,提升「執法公信力」和「人民群眾滿意度」。
外媒曾報導,郭聲琨系江派二號人物曾慶紅的表外甥,在不久前發生的雷陽案中還聯手劉雲山同習近平較勁,怎麼一會兒就改變了調子,不僅在大陸搞出了這麼大的動作,又是制定「規範」,又是拍「規範執法視頻演示片」,還聲稱「要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
或許,這正是習近平整肅公安部帶來的改變。或許,外界對這一改變的更深層意涵還來不及做過多的思考。也就是說,中共公安部出臺這套「新規」其實沒有那麼簡單。經過由表及裡、舉一反三推敲,人們就會發現,「新規」的條款中其實隱含了大陸民眾維權、監督政府的合法性及民眾在媒體的話語權等深層問題,是在糾正江時期的維穩高壓政策。
按照「新規」,警察執法時,只要不影響警察執法,圍觀民眾有權對警察執法的全過程用手機進行拍攝。拍攝的過程就是監督的過程。這就是說,民眾是有權對警察的執法進行監督的。這裡面凸顯的是民眾的權利。這個權利體現在二個方面:一是民眾有權監督警察執法時的法律依據是什麼,也即被執法者觸犯了那一條法律規定;二是民眾有權監督警察執法時對被執法者有沒有使用不正當手段。由此上升到更高層面上看,這條規定其實要體現的是民眾有權監督政府的終極理念。這條終極理念反映出習近平當局的執政理念。
這樣,問題就來了。當下最令中共頭痛的問題,就是不斷上升的群體性事件。群體性事件一般都體現了大陸民眾的維權。如地方上的民眾反對建設有嚴重污染的化工基地、地方民眾反對強拆或土地流失、工廠企業員工反對裁員或減薪欠薪、地方上的民眾反對政府官員貪腐或製造冤假錯案,等等,都能引發民眾的集會抗議。而民眾的集會抗議就會被當地政府視為非法,從而調集大批公安警察、武裝警察甚至軍隊前往鎮壓。「新規」的出臺,民眾不僅對政府調集警察鎮壓可公開用手機拍攝記錄下來,還可對政府調集警察鎮壓民眾集會抗議的所謂正當性提出質疑。這就是說,當地政府在決定是否調集警察對民眾實施鎮壓的時候,就得考慮民眾的訴求是否正當合理?政府對民眾的合理訴求實施武裝鎮壓是否合法?無疑,習近平當局出臺「新規」,一定程度上保護大陸民眾的正當訴求及合法利益,從而減少民眾與政府的矛盾衝突。
另一個涉及到政府執法的領域,便是惡名昭彰的城管執法。民眾對城管人員的流氓執法,已經到了怒不可遏的程度,以致被執法者為了維護自己的生存權利與城管人員屢屢發生暴力抗爭致死事件,從而引起大陸社會輿論及外界的高度關注。既然民眾可以用手機監拍警察執法,民眾同樣也可以比照這套規定監督城管執法。這是大陸民眾監督政府執法在更大範圍的合法應用。這符合習近平制約政府濫權、「把權力關進籠子」的執法理念。
「新規」雖然沒有提及民眾在網路媒體的話語權問題,但它連帶涉及到了這個問題。雖然中共網路以前並沒有明確否定網友有曝光政府官員醜聞的權利,但「新規」的出臺變相承認了線民所擁有的這項合法權利。因為民眾用手機拍攝、記錄政府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並不是最終目的,而在媒體曝光政府執法人員執法中的不法行為或醜聞才是最終目的。這就意味著,民眾在網路是擁有話語權的,網路對民眾應該是敞開的,而不是「五毛」們動輒可以隨意刪除民眾的帖子和圖片,或對網友的曝光實施打擊、報復甚至關押。
既然線民、自媒體有權用手機監拍政府執法人員的執法過程,有權向網路上傳政府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關違法的帖子和圖片,那麼專業媒體同樣有權對政府的執法實施監督和曝光。而以往遇到這種情況,媒體大多遭到中宣部的密令干預,從而使政府的違法行徑和醜聞長期被掩蓋。有些地方政府或宣傳部憑著天高皇帝遠,把地方媒體管的嚴嚴實實。而「新規」的出臺,使中宣部和地方政府對權力使用的自由度變得越來越小。而這,或許正是習近平當局出臺「新規」的目的所在。
可以預期,警察新規的出臺會促使地方政府對權力的運用有所約束,有所收斂。但是,警察新規只是一種中共公安部為緩解官民矛盾而出臺的一項臨時措施,它缺乏相應的憲政體製作法律保障,因此它有很大的局限性,體現了中國在轉型期間的過渡特徵。#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