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查海外買家7個月 稅務局僅罰款近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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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8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肖婕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聯邦政府對海外買家在澳洲非法購買房產的懲罰規定推出的頭七個月裡, 澳洲稅務局(ATO) 總共僅收到不到70萬澳元的罰款,還不及悉尼一棟中位數的住宅價格。

去年12月1日起,澳洲稅務局從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那裏接管了外國人投資住宅房地產審查權,目的是實行更嚴格的審批程序,以阻止外國人試圖繞過法律,在澳洲投資買房。

前財長霍基(Joe Hockey)在宣佈政府的新規時曾警告說:「我們會找出那些在澳洲非法購房的人,我們將會起訴你,我們將進行嚴打。」然而,自稅務局接管了審批、執行和處罰權以來,可說是舉步維艱。

在回應澳洲廣播公司根據自由信息法要求獲得的信息時,稅務局人士表示,截至今年6月30日(上個財年的結束日),稅務局確認了270個違規購房行為,開具了150張罰單。這些罰款總計695,980元,平均下來每宗遭罰4640元;還不及悉尼一棟中位價的房產。

這與前艾伯特政府推出的違者個人最高罰款127,500元,公司最高罰款637,500元,和最高三年監禁的懲罰力度相差甚遠。

強售30棟房產 值7800萬元

稅務局說,這些罰款是針對那些在購房前未能尋求外國投資房審批,或違反投資審批條件的人,比如臨時居民離開澳洲時未能賣掉房產。

除了罰款以外,聯邦財長莫裡森(Scott Morrison)批准了30棟海外買家違法購買住宅的強製出售,總值7800萬澳元。儘管政府不接受所有這些收入,但也不允許賣房的外國買主從中獲利。

然而稅務局說,只有21%的違規案例被強制售房或自願撤資,23%對之前審批的條款作了修正;56%獲得了回溯性批准。

政府「特赦」4.385億財產

在政府執行嚴厲懲罰法律前,曾給過海外違法買家寬限期,允許他們在去年11月30日前向政府報告,以及可以在12個月內將房產賣掉,並免於刑事調查和指控。這筆「特赦資產」價值4.385億元。

根據稅務局的數據,在去年5月2日至11月30日,有302名外國買家在寬限期截至前,前往稅務局披露了他們違規購房的情況。其中維州外國買家占一半多,剩餘的外國買家多來自新州。其中一半以上的人獲得了回溯性批准,其他人獲得了「優惠撤資」。

目前,稅務局有近50名官員專查外國買家購房事宜,與之前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僅八名人員負責此事相比,力量已大大加強。

此外,稅務局還通過參加社區活動、攤位和商業展覽,向2000多人作了介紹,並在每月約有200萬人瀏覽的兩個房地產網站上,作了宣傳違規購房懲罰政策的廣告。

反對黨:「嚴打」屬「熱空氣」

這些數據公佈後,聯邦影子財長博文(Chris Bowen)說,政府設定的這些打擊政策都是「熱空氣」。

「在所謂的『外資審查委員會嚴打』政策上,財政莫裡森和其前任霍基一樣,都是在放『熱空氣』(紙上談兵)罷了。」博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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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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