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09日訊】趙威出來了,任全牛進去了。
趙威一年前進去的,任全牛是家人為她委託的律師。
按照中國的法律,律師是可以會見當事人的。
但法律是法律,警察是警察,人畢竟被警察關著,警察不讓你見,你律師就見不上。
所以,要看中國的法治現狀,你不能光看法律,得看警察。
律師接受了委託,就要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如果說警察不讓見,法律也不允許見,律師就好交待了。但是法律讓見,警察不讓見,律師怎麼辦呢?控告,不管用,繼續控告。總之,你不能放棄,放棄就是失職。所以,所謂「死磕」基本就是這麼個意思了。
任全牛磕了一年,還是沒見上趙威。
律師見不上自己的當事人,民間自然會有很多猜測。
聽到傳言,你也沒法判斷真假。
舉個例子,如果自己的親人遠在他鄉,突然有傳言說他被欺負了,你會怎麼想?你能無動於衷假裝甚麼也沒聽到嗎?當然不會,你肯定想辦法去看看。
可是,看守所不是誰想去就去的地方,連法律允許的律師都會見不上,其他人若不是央視記者就更別想了。
於是,趙威在看守所內受到侮辱的消息不知道怎麼就傳起來了。
任律師聽說了,於是去找警察核實,可警察根本不理你。
傳言仍然是傳言。
任全牛也好,親屬也好,其他人也好,誰也不敢肯定其有,但也不敢否定其無。
傳言是在真相難以查證的環境中漫延起來的。人們關心趙威,但現實卻無法回應這種關切。一個剛剛成年的小姑娘消失一年了,音訊全無,家屬見不著,律師見不上,甚至連律師也被換掉。
於是,大家都在猜,趙威是不是真的被壞人欺負了呢?畢竟,看守所裡還是壞人比較多。
任全牛的微博我看過,他沒有妄斷,他只是為一種傳言而擔憂。
即便沒有傳言,我們同樣也在擔憂:一年了,警察違法不讓親屬聘請的律師會見趙威,這裡邊到底有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情?既然是辦案,為甚麼不允許律師會見?這到底是一個甚麼案件,可以特殊到公然破壞法律的程度呢?警察為甚麼對依法辯護的律師充滿敵意?
如果社會上本沒有傳言,如果任律師僅僅按照自己的臆想,憑空編造說有這麼一個傳言如何如何,那是造謠。
獲知真相的路徑被堵塞了,傳言甚至謠言就會瀰漫;信息暢通了透明了,真相就會大白,所以謠言止於真相。
趙威失去自由之後,如果警方能夠按照法律的規定,保障律師的會見權,人們還會猜測嗎?傳言也好,謠言也好,還會有市場嗎?
所以,警察應該對人們的猜測負責。猜錯了完全正常,猜對了純屬巧合。
明明有兩個玻璃球放在那裡,白的白,黑的黑,一看便知,警察卻偏偏摀住讓你猜,猜錯了就是造謠。
趙威出來後發了微博,表達了對看守所和「親人一樣的辦案民警」的眷戀,於是我們知道看守所是一個非常美好的地方;然後,我們又看到了趙威的文章,對一直為會見她而努力的任律師不但不感激,反而表示了憤怒;再往後,趙威的丈夫發消息說,他仍然聯繫不上趙威;再再往後,趙威的丈夫又發消息說,他對任律師一年來的工作充滿感激,並要求立即釋放任律師。
看樣子,我們又要繼續猜了。
責任編輯: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