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楊一帆綜合報導)湖北武漢市民陳艷因撕了一幅掛在自家房產內、前副省長的題字被刑拘52天。事件引發網絡熱議。
據大陸南方週末7月22日報導,最近,武漢市民陳艷因撕了一幅掛在自家房產內的題字惹下了大麻煩。
陳艷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因家庭矛盾,她一怒撕毀了掛在與丈夫共同經營的公司內的一幅字,丈夫的親友報警,稱她毀壞公司財物。
南方週末獲得的相關官方資料顯示,這幅字是湖北省前副省長、省人大前副主任韓忠學所寫,上書「湖北省戶外廣告商會」9個字,落款為韓忠學。
2015年11月12日,武漢市江漢區物價局成本審核價格認定分局受武漢市公安局江漢分局委託,認定這幅字價格為5.0879萬元。
2016年1月26日,陳艷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被刑事拘留,2月5日被逮捕。
2016年3月1日,湖北省物價局價格確認中心受江漢公安分局委託,出具了一份對該題字的價格定義確認函。該局書面答覆如下:
1、寫有「湖北(省)戶外廣告商會」專有題詞字畫作品能否成為在市場上正常交易的書法藝術作品,並作為刑事犯罪定罪量刑的依據進行價格認定。
2、若該作品完全損壞,不能修復,能否按照字畫製作成本計算;字畫作者的身分特殊,其潤筆過程即勞動價值能否轉化為市場交易價格。
3、若該作品能修復還原,請委託人提供修復還原清單及價格。
3月18日,陳艷被釋放,此前被刑拘52天。
陳艷向南方週末記者介紹,有一年端午節,其曾隨丈夫專門去過韓忠學家裏。案發後,她兩次寫信給韓,希望其諒解,並阻止將撕字畫定為刑事案件,均未得到回應。
南方週末記者聯繫上了韓忠學,他短信回復表示,「我在外地,回去即聯繫。」對記者提出的這幅字何年所寫、是否價值5萬等問題,韓都未做答覆。
上述報導引發網絡熱議。
網民質疑:撕自家的東西也有罪?破壞了自己的東西,也違法?撕個字怎麼就被定義成刑事案件了?撕字者被刑拘幾十天,甚麼理由?買本日曆掛公司,每天撕一頁,豈不每天都在毀壞公司財物?5萬根據甚麼認定的?那幅字是花5萬「買」來的?這個副省長為甚麼不表態?
有網民稱:這個案件太荒誕了,天下奇聞,是權大於法的典型;看來這位副省長的字很值錢,恐怕沒少撈啊;當年拿了多少「潤筆費」,別當大伙是傻子; 一個公司小老闆過節去副省長家,然後題的字,大家懂的;這個副省長攤上大事了。
網民「x詩一熙l 」表示,本案雖小折射出了許多社會問題:公安機關枉法投人所好;當地物價部門媚權估價巴結權貴;高層領導斂財……
責任編輯:孫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