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科舉報寶能系 證監會成立專項組介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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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7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萬科前日舉報寶能系,大陸證監會開始成立聯合小組專門處理寶能系與萬科管理層之間的爭鬥。7月21日,深交所於盤後發布公告,同時對萬科和鉅盛華發出監管函,批評兩家公司的違規行為。

證監會成立小組處理萬科寶能事件

此前7月19日,在萬科股價連跌之下,萬科針對寶能系的「致命」6分鐘拉抬股價行為,及寶能系9個資管計劃瀕臨「爆倉」之際,向證監會等四個監管部門發出實名公開舉報信,列出寶能「八宗罪」,要求監管層調查,以及在調查結果出台前取消寶能在萬科的表決權。

據悉,這一被外界稱為「趁他虛,要他命」的舉報信引發證監會高度重視,證監會於7月20日緊急召開了多場相關會議,討論相關的法律認定和對策。與此同時,證監會內還專門成立了處理寶能萬科事件(簡稱寶萬事件)的多部門聯合領導小組。

作為監管層針對此事件的首項措施,7月21日,深交所於盤後發布公告,同時對萬科和鉅盛華發出監管函,批評兩家公司的違規行為。監管函稱,萬科於7月19日向非指定媒體透露了未公開重大信息,違反了《股票上市規則》規定;而鉅盛華經多次督促,仍未按要求上交股份權益變動書。

萬科舉報寶能「八宗罪」 劍指「表決權」

在萬科舉報信中,萬科主要舉報寶能系「八宗罪」:包括九個資管計劃未按照一致行動人格式要求完整披露信息、披露的合同條款存在重大遺漏、屬於違規的「通道」業務、涉嫌非法從事股票融資業務、涉嫌損害中小股東權益、涉嫌利用九個資產管理計劃拉高股價、未提示舉牌導致的股票鎖定風險,可能導致優先級委託人受損等,要求管理層進行核查,並且在核查結果出台前,取消寶能系行使表決權的資格。

華夏時報總編輯水皮發文認為,這份舉報實際是「王石們是主動砸盤要爆寶能的倉」。而且「中心主題均圍繞的是表決權,萬科的核心訴求也是凍結表決權。」這也就是說,萬科要「封住寶能的口,再讓股價跌到寶能破產。」

寶能資管計劃被質疑「綁架」投資人

另一方面,寶能的資管計劃也被質疑「綁架」投資人。

為了成為萬科第一大股東,寶能系多方融資,用了九個「資管計劃」。按照當前股價計算,萬科稱寶能系已經有七個資管計劃跌破成本線。

對於寶能來說,麻煩的問題在於,第一大股東的股票要被鎖定12個月不能出售。而且更麻煩的是,「12個月不得出售」是一個動態的時間限制,即寶能系每增持一筆萬科股票,九個「資管計劃」持有的萬科A股均需相應延長鎖定12個月。

只能買不能賣,而且一買就要繼續延續12個月不能賣,這就讓寶能的增倉保股價措施陷入兩難,而且不保股價跌破倉後能否平倉又成了監管層的問題。

水皮質疑:「用銀行的理財產品去買股票,股票被凍結了不能賣,如何保證融資的安全,理財產品能否構成一致行動人,如果不能,那麼是否要解除,解除之後是否可以強平?如果能,那麼,風險如何控制?寶能血本無歸活該,那麼,銀行資金呢?投資人的資金呢?優先在哪裡?」

某業內人士還分析認為,從事實情況來看,寶能現在搞得太大,萬一爆倉,風險太大,涉及的人太多。「姚老闆(寶能系老闆)已經綁架了大家。」

據了解,作為鉅盛華資管計劃的優先級提供方,平安銀行、廣發銀行、民生銀行、建設銀行、浦發銀行以不同規模及通道為寶能提供了「彈藥」,除建行的存續期在3年外,其餘資管計劃存續期為2年,即於2017年12月集中到期。

還有市場消息稱,在7月19日收盤萬科發出公開舉報信之後,這9隻資管計劃的管理機構,包括一家券商、幾家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均已與提供資金的銀行方進行聯繫,銀行方面也希望尋求安全的撤離機會。

但也有市場人士指出,銀行優先級資金這麼大的體量,賣起股票來怎麼賣,有沒有交易對手方,會不會連續跌停,這些都是非常棘手的問題。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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