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14日訊】經過近兩個月的等待,我們等到了北京市檢察院的最新動向。檢方的案情「通報」,有三個最值得關注的看點。
一是雷洋的死因,表述為「確定死者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這個令人費解的專業術語,說白了就是雷洋胃裡的東西被吸進氣管,把他活活憋死了。問題是好好一個人,為什麼會這樣?如果沒有人打他,那就是自己把自己嗆死了,如果是在被毆打的情況下造成的「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那至少是傷害致死,這才是鑑定要解決的最主要的問題。屍體檢驗首先要全面描述體表所見,雷洋有無被毆打,本應一目了然,不知是屍檢報告沒有涉及(這幾乎不可能),還是檢察機關通報時故意隱去了?
二是「涉案警務人員在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這是最令人氣憤的一句話。什麼是不當行為?排隊夾個塞兒,電影院裡接個電話,地鐵里吃點零食,這些可以算不當行為,一條人命沒了,輕飄飄地來一句「執法中存在不當行為」,這是人話麼?我們開車壓個線,都是違法,警察弄死個人,都不違法?深圳警察把兩個無辜女孩強拉上警車,戴銬拘押,說是「執法不規範」,公民雷洋被平白無故地弄死,說是「不當行為」,難道警察有違法豁免的特權嗎?難道只要行使公權力,不管怎麼幹都是執法,捅破了天也只是「執法不當」嗎?
三是「對邢某某、周某以涉嫌玩忽職守罪依法決定逮捕」。這個罪名莫名其妙。玩忽職守,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難道這是在暗示,雷洋真的是自己嗆死的,邢副所長等人的錯誤只是沒有及時搶救?
毆打、綁架雷洋的是五個人,只捕了兩個,其中還有一個是「輔警」,啥是「輔警」?警察序列中有這個警種嗎?其實就是公安局雇的保安,這些人參與治安管理,嚴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人民警察法。如果說「輔警」不是執法主體,那他就不存在「玩忽職守罪」的問題,你憑啥依這個罪名逮捕人家?
檢察機關的這個態度,已經表明瞭要大事化小、從輕發落。這很好理解,警察隊伍是當前「維穩」的主要力量啊!近年來,公眾日益甦醒的權利意識,與公權力的衝突越來越激烈,首當其衝的就是警察。作為政府,只能護犢子,否則誰肯給它看家護院?宋江明知孫二娘賣人肉包子,李逵濫殺無辜,能真的嚴肅查辦乎?
去年3月,廣州市民、以監督公車私用聞名全國的「區伯」在長沙被設局嫖娼,網友人肉出設局者為長沙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支隊四大隊警察陳檢羅,但至今長沙市公安局死都不吱聲,既不否定,也不承認,更不調查處理。長沙電視台及時報道了區伯電視認罪之後,再也不做追蹤報道,對那個神秘的陳檢羅毫無興趣。
去年6月,《焦點訪談》曝光深圳公安經偵局逼迫780萬詐騙案的受害人「私了」,深圳市公安局表示「針對央視曝光的這起案件,高度重視,立即召開會議,成立由法制、督察等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對報道所涉及的案件問題進行全面調查。調查結果將儘快向社會公布」,至今都沒有下文。央視竟也不再追問。
去年5月2日,黑龍江慶安縣火車站派出所民警擊斃帶領老母親與三個孩子外出乞討的農民徐純合,鐵路警方自行調查作出結論說,徐暴力襲警,擊斃合法。即使是從央視播出的經過剪輯的視頻來看,此案也是疑點重重,徐純合帶著一家老小,已經買了火車票,他為什麼突然阻止旅客進站以及襲警,完全沒有交代。
按照以往的經驗,此次北京警方以為給雷洋安一個嫖娼的罪名,這事兒就過去了。可是它沒想到的是,雷洋之死不同於徐純合之死,他畢業於名校,就職於國字頭的協會,平時從不批評社會、為難政府,「充滿了正能量」,這樣一位青年,轉眼就因「嫖娼後心臟病發作」死在派出所的「正常執法活動」中,這足以引起一切在這個社會上還混得不錯的人,對自己的安全產生現實的擔心:原來我們自以為牛逼的人生,在公權力面前不過一粒燭火,人家輕輕一口氣就能把你吹滅了!
先是雷洋的校友發難,接著就是全國響應,律師出場。北京警方故伎重演,搬出北京電視台引導輿情,警官邢永瑞現身說法,警局領導高調撐腰,賣淫女電視作證,結果弄巧成拙,越描越黑。畢竟是首善之區,總還要維持一點起碼的臉面,於是有了後邊的檢察機關立案。但立案不等於真相大白,更不等於公正處理,檢方的屍檢通報就暗藏許多玄機,留下若干伏筆。
如果說以往的警察濫權,只是小機率事件,受損害的只是個別人,且當事人自己也有某種責任,那麼這次雷洋事件告訴我們,哪怕是在北京,哪怕你是體制內的,哪怕你正能量,哪怕你什麼過錯也沒有,你也不安全!這才是民憤洶湧、難以平息的原因。
如果僅僅是個別警察的惡行,沒什麼大不了的,法治國家的警察也有敗類,公開透明、依法處理即可,這個社會仍然充滿陽光。但如果公安局站在壞警察一邊,政府站在公安局一邊,這就成了政府與公眾的對立,惡勢力就不是幾個犯罪的警察,而是整個公權力,這才是讓人心寒徹骨的事情。誠如孫立平教授所言,沒地方說理的社會是最壞的社會。
雷洋案的事實非常簡單,為什麼兩個月都不能真相大白?誰能指使北京電視台為作案的警察洗地?誰能讓無辜的足浴女上電視說謊?這豈是逮捕一個副所長、一個保安,就能遮掩得了的?
雷洋案已經超越了司空見慣的警察濫權案,而是對人類良知底線的挑戰。
十幾年前,河南周口市發生過六警察殺人案,福州市發生過警匪勾結殺人奪產案(詳情附後),都駭人聽聞,性質比雷洋案更嚴重,但都在中央領導批示下,徹底查清了案情、懲辦了凶犯。這樣就使公眾認為,這個社會,正義還是能夠伸張的。即使是受害人或者親屬,也會認為犯罪的只是下頭的壞人,上頭還是明察秋毫的。
而雷洋事件,就發生在首都,海內外皆知,輿論洶洶,最高層毫無迴旋的餘地。如果處理不好,對社會沒有一個圓滿的交代,它成為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也未可知。
附:前文中提到的兩起驚天大案
【周口市六警察殺人案】
周口市某區法院書記員呂留生,因其家人與下崗工人李勝利發生口角,經同為書記員的李立田介紹,找到周口市公安局七一路派出所副所長冷飛等,要求教訓李勝利,為其出氣。
2004年9月20日上午,冷飛率幾名民警將李勝利帶至派出所。中午,呂留生請派出所的民警在飯館吃飯,喝掉了3瓶白酒1箱啤酒。酒後回到派出所,李立田、呂留生夥同冷飛等六名警察,用衣服蒙住李勝利的頭,輪番毆打。直至李勝利昏迷,李立田、呂留生提議把他從樓上扔下去滅口。冷飛負責將院內人員清走,李立田、呂留生與三名警察將李勝利抬到三樓推下致死。之後通知家屬說是被審查期間「跳樓自殺」。
案發十幾小時後,公安局就作出《關於李勝利跳樓自殺的調查報告》,檢察院也做出「警察沒有違法行為,李勝利系跳樓自殺」的結論。死者家屬見屍體傷痕累累,懷疑死因。而經過三次屍檢,結論都支持跳樓自殺。
李勝利的兩個妹妹衝破圍追堵截,多次到鄭州、北京上訪,終得「貴人」相助,2005年2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羅乾和最高檢察院檢察長賈春旺作出批示,周口市檢察院才組織力量偵破此案。第四次屍檢結論為「不排除李勝利系被動墜地死亡之可能」。即使如此,2006年12月市檢察院作出的報告仍定性為「多名警察刑訊逼供致人死亡」。直到2007年,市檢察院才確定以故意殺人罪起訴。
後經法院審判,主犯李立田判處死刑,呂留生死緩,冷飛無期徒刑。
(以上案情根據公開報道整理。)
【福州警匪勾結殺人奪產案】
福州商人徐承平,欲吞併陳信滔經營的舊車交易市場,後者找來社會著名人士卞禮忠撐腰,徐承平動了殺心,與警方一起策劃除掉卞、陳二人。
2001年2月20日,徐承平以談判為由約卞禮忠、陳信滔到舊車交易市場辦公室,後者因手機沒電未接到簡訊「通知」而逃過一刼。卞到現場落座後,徐承平向預先埋伏的警察發出暗號,五名警察各持一支微型衝鋒鎗,隔著玻璃向卞禮忠發射150發子彈,致使卞禮忠身中47彈身亡。之後,警察用帶來的仿警用手槍、現金九萬元,偽造了卞禮忠持槍搶劫,被警方擊斃的現場。卞被槍殺後,徐承平搶走舊車市場內的26輛汽車以及過戶資料,價值人民幣324萬元。三輛車送給殺人的警察,其它車輛被徐變賣。
此案的幕後總策劃是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5名殺人警察分別是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警大隊長劉雄、重案中隊長陳世濱、刑警沈思忠、鄭明以及岳鋒派出所刑警中隊長鄭軍。其中劉雄多次獲得「福州市十佳警察」和「全國優秀民警」稱號。
2月22日,福州媒體刊發公安局提供的消息,《一持槍劫匪被擊斃》,大肆渲染「分局刑警與歹徒槍戰並將其擊斃」。此案作為「打黑除惡首戰大捷」的案件上報,騙取了上級的嘉獎。
被洗劫的陳信滔雖逃過一死,但徐承平為徹底霸占陳的產業,誣陷陳敲詐勒索,致陳被判三年有期徒刑。
案發一年後,因被省紀委要求交代受賄等違紀問題,王振忠當天即攜1000多萬美金與情婦郝文(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以及機密文件潛逃美國。
2004年3月,被誣陷的陳信滔經法院宣判無罪出獄。陳立即給公安部長周永康寫信控訴,在周永康等的批示下,公安部督察局派專人到福州找陳信滔了解情況。2004年5月31日,在新任市公安局長的部署下,一眾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
後經法院審判,主犯徐承平與鄭軍判處死刑,劉雄判處死緩。
(以上案情根據公開報道整理。)
文/顏雪明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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