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余平德國報導)德國議會日前通過了一項法案,重新對性侵犯罪成立的條款進行了界定,今後性暴力受害者更容易對加害者提出刑事訴訟。案發時,只要受害者說出「不」字,就代表不同意發生關係,加害者的行為也就構成了性侵。
受害者口頭反抗就算數
這項法案的關鍵就是「不就是不」,今後不但受害者有肢體反抗算反抗,嘴裡說不也承認是反抗。武力強暴或違背受害者「明確意願」與之發生關係都構成性侵犯罪,可獲刑五年。
迄今為止,德國法律要求被害人必須提交有激烈肢體抗拒的證據,性侵罪才有可能成立,因此德國性侵案報案率僅一成,性侵案定罪率僅8%。司法部長Heiko Maas指出,大部份性侵案的實際情況是,受害人受驚、受暴力威嚇、受虐或昏迷而沒有反抗。他在議會發言中指出:「不懲治加害者,等於第二次羞辱受害者。」
德國女權團體批評一直批評德國法律有漏洞,對性攻擊的定義落後於其它西方國家,致使性侵案報案、定罪率都不高,掩蓋了性侵的嚴重程度,而許多國家早已實施「不就是不」的強姦罪定義標準。德國女性諮詢中心和強姦危機中心聯盟(BFF)2014年發布報告稱,法律不完善讓許多強姦者逍遙法外。該組織對107宗強姦案進行了調查,所有案子中性行為都是在受害者口頭表達過不同意的情況下發生的,然而沒有一起案子被法庭受理或者判罪。

襲胸是性侵 可獲刑兩年
根據新的性侵法案,違背受害者意願的性行為就是性侵。例如,丈夫在家強迫妻子以她不願意的方式發生關係,妻子害怕被毆打,嘴裡明確表明不願意,但實際上不敢不從,這種情況今後有可能面臨法律制裁。
另外一張情況,如果一名男子對女子襲胸或觸摸臀部,涉案男子迄今只能被定為侮辱罪,德國對性騷擾的定義要複雜得多。現在法律改了,這種情況被劃入性騷擾範圍,涉案者將面臨兩年監禁以及罰款的處罰。
針對科隆性侵案,德國還引入了一條新規定:發生集體性侵時,不僅是具體犯案者,所有集體成員都將被治罪。也就是說,如果五名男子在一起,其中一人對女子動手動腳,這五人都將面臨法律制裁。假設加害者是難民申請者,則可能改變其居留權,他甚至可能被驅逐出境。今年年初,德國政府已經嚴格了難民管理條例,人身侵犯、性侵、偷盜、抗警都將面臨至少一年監禁的懲罰,還可能成為嫌犯遞解出境的原因。
科隆性侵案催生修改法案
2016年跨年夜,科隆爆發大規模性侵事件,這使得原本不想修改法案的議員改變了想法。德國議會7月7日投票時,601名與會議員全數通過了這項法案。該法案9月將送交參議會進行投票審核,預計這項法案今年秋天就投入使用。
今年新年後,科隆警方收到了800多宗報案,其中超過500宗涉及性侵,3名女子被強姦,嫌犯多為阿拉伯及北非男子,包括難民申請者。
科隆性侵事件震驚社會,許多社會活動人士和政客聯合發起了「不就是不」的運動,呼籲改變判定性侵的法律條款,廢除女性必須證明曾進行過肢體反抗的要求,這樣哪怕在女性自知無力反抗而沒有進行反抗的情況下,法庭也可以對性侵實施者定罪。
責任編輯:王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