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11日訊】6月23日英國公投決定脫離歐盟,超過1000名英國律師致函首相卡梅倫,認為公投結果沒有法律約束力,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前,必須由國會進行討論投票英國是否應該脫歐。
卡梅倫已數次表示,脫歐是最後結果,政府日前也明確回應400多萬連署要求舉辦第2次公投的民眾,不會再舉辦另一次公投;保守黨下任黨魁及首相的內政大臣梅伊(Theresa May)也表示,脫歐就是脫歐(Brexitis Brexit)。
這封連署信指出,公投脫歐的結果只具建議性,並沒有法律約束力,同時脫歐是根據脫歐陣營提供的錯誤訊息及無法兌現的承諾,在政府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和歐盟展開脫歐談判前,必須先在國會進行討論並投票。
英國憲法與歐盟法律專家,參與這項連署的大律師歐尼爾(Aidan O’Neill)指出,公投脫歐明確顯示,英國不是一個團結的國家,而是個分裂的國家,這個結果讓英國未來與歐洲的關係絲毫沒有方向。
歐尼爾強調,如果英國要在脫歐後能繼續發展,就必須先達成未來如何發展的共識,在國會進行資訊完整的辯論是唯一能夠達到這個目標、符合憲政的方法,政府片面採取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的行動,將會造成英國進一步分裂。
另一位協調這項聯盟行動的大律師柯文(PhilipKolvin)指出,國會是英國民主的捍衛者,被票選的國會議員必須根據客觀的事證,為未來的世代確保國家與選民的利益,在英國面臨嚴重的憲政、政治、社會與經濟危機的此時,國會議員必須履行加諸在他們身上的重責大任。(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