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7月11日訊】科學已經成為這個時代顯著的特徵,人們對理論的認知,對經驗的總結,對邏輯的分析,對真理的鑒別,無不以是否符合科學為標準。但是人們目前所認知的這部分科學,卻又被局限在一個非常狹隘的領域,它只能研究人們的技術條件所能涉及的領域,而對於技術條件不能涉足的領域,科學也只能望洋興嘆。
比如對於千百年來人們關於宗教、信仰、修煉中的體會,關於人們目睹或者親身經歷的神跡,現代科學至今也無法涉足這個領域,思維開闊的科學家們會承認,這是科學所未知的領域,從而對此保持了一份內心的敬畏,願意拋開所謂科學的觀念,用宗教、信仰和修煉中的另一套觀念去看待這些問題,結果很多科學家因此獲得了更寬闊的科學視野。但是也有很多科學家,則對這些未知的領域以科學不能證實的理由,而一概予以否定。
那麼,宗教所說的天意(神)真的存在嗎?信仰和修煉中的體會是真的嗎?如果高於人類的高級生命——神——真的存在,高於人類空間的高層次空間——天堂——真的存在,那麼,現在的科學為什麼不能證實這些呢?這是很多人會追問的問題。事實上,這個問題的產生不在於科學本身,而是人們對科學的概念和對科學體系的認知上、不能突破舊觀念的束縛,對科學概念和科學體系、人為的畫地為牢,造成人們對真正的高級科學體系不能接受,從而在思想上對這部分認知內容產生排斥所導致的。
近代西方科學誕生以來,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其理論或者結論可以被一定的檢驗方式所證實(就是下文講的科學範式的第四個階段),人們把它稱為「實證科學」,長久以來,實證科學幾乎也就成為西方科學的代名詞。但是這種西方科學卻一直不能完整的揭示和證實中華文化所闡釋的修煉理論,過去這被認為是由於中華文化不科學,只是一些「樸素的認識」或者是所謂的「迷信」,其實這完全是一種誤解,真正的原因在於從前的人們對於「實證科學」的理解過於片面,並沒有真正認識到實證科學所對應的全部方法論體系。
西方科學所依據的實證方法實際上只是一個完整的實證體系中的一個方面;中華文化所創造的理論成果其實也都是可以被證實的,只是它的證實方法恰恰是這個完整的實證體系中的另外一個方面,也就是另外一種科學手段。東西方這兩種科學體系在認識論上並不衝突,如果把二者結合起來,綜合成一個科學體系,那麼,人類就會擁有一個相對完整的科學體系的概念,人類對世界的認識就會有一個新的飛躍。
以實證科學這個概念為例,人們對實證科學形成了由以下四個階段組成的範式:觀察→假設→建模→驗證。
第一階段、觀察,就是人們對一些現象和經驗的積累;第二階段、假設,就是在大量現象和經驗材料的基礎上,總結其共性,提出一些可能的解釋,形成假說;第三階段,運用邏輯手段分析整理各類假說,去掉邏輯有問題的部分,形成一套邏輯上可以自洽的理論模型,形成初步的理論體系;第四階段,用新出現的現象或者專門的實驗對該理論體系進行驗證,如果理論與新現象或者實驗事實相符合,則證明該理論體系暫時有效,這就形成了一個科學體系(如驗證失敗,則回到第三階段,繼續修改和建立新的理論模型)。
以上範式中,第四階段對理論模型的驗證是尤為重要的,這是理論體系之所以成為科學體系的最關鍵一步,也是科學之所以被稱為實證科學的由來。現代科學的傳統觀念認為,驗證可分為事實驗證和實驗驗證兩種方式,事實驗證就是當理論體系中所推理到的一個現象(或者結論)在現實中出現了、或者被觀察儀器觀測到了,那麼就可以印證理論的正確性;實驗驗證則是通過實驗(人工設計出可控制的特殊環境和事件)來呈現理論中所推測到的現象和結果,且這種實驗可以重複。那麼,凡是滿足以上這個驗證模式的科學體系,都可以被稱為實證科學。
我們可以列舉一些科學體系產生的過程來熟悉以上這個科學的範式。
古希臘的亞里斯多德曾經根據身邊的經驗現象斷言:物體從高空落下的速度同物體的重量成正比,根據這個「理論」(實則應該是個假說),100公斤的物體下落速度應該是1公斤物體的100倍。但是這個「理論」實際在第三階段、邏輯分析階段就可以被否定,16世紀的伽利略正是首先運用邏輯來否定它的。伽利略提出一個問題,假如把一塊大石頭和小石頭捆在一起,那麼這塊重量等於兩塊石頭重量之和的新石頭,將以何種速度下降呢?按亞里斯多德的論斷,大石頭加上了一塊以較慢速度下降的小石頭,新石頭的下降速度應小於原大石頭的下降速度;而另一方面,因為新石頭是兩塊石頭捆在一起形成的,它的重量大於原來的大石頭,所以新石頭的下降速度應該大於原來的大石頭。這樣根據亞里斯多德的理論,得出一個自相矛盾的結論(不符合邏輯),所以,亞里斯多德的理論一定是不成立的。
伽利略進而假定,物體下降速度與它的重量無關,如果兩個物體受到的空氣阻力相同,或將空氣阻力略去不計,那麼,兩個重量不同的物體將以同樣的速度下落,同時到達地面,這個假設就沒有邏輯矛盾了,就通過了第三階段了。下一步,是第四階段,伽利略做了一個震驚世界的實驗,1590年的一天,伽利略登上比薩斜塔塔頂,在眾目睽睽之下,將一個重100磅和一個重1磅的鐵球同時拋下,結果兩個鐵球差不多一齊落到地上。這個被科學界譽為「比薩斜塔試驗」的美談佳話,用實驗和事實證明,輕重不同的物體從同一高度墜落,它們將同時著地(加速度一樣),從而一舉推翻了亞里斯多德曾統治了近兩千年的錯誤理論。這個例子中可以清晰的看出、科學產生的第三階段和第四階段的特徵,可以説明我們理解前面那個關於科學的範式。
現在我們看看另一種現象,當一個修道人通過打坐和入定達到一種非常澄靜的狀態時,他身體的潛能(功能)打開,通過天目看到了人體在另外空間存在經絡穴位或者看到另外空間的壯觀景象(不同層次的天上的景象),看到了另外空間的各類生命體包括神仙,甚至他的元神可以離體去不同層次的天上遊覽。當我們看到歷史典籍中的這些描述時,我們大多以神話傳說來一笑了之,多數情況下都不會想到,這其實也是科學體系的一種,而且是比我們近代從西方所學到的「實證科學」更高級的科學體系,也是真正可以揭示天道運行規律的終極科學體系。這種科學體系,我們可以稱它為「主體的科學」(或者是內實證科學),而前面所說的從西方傳來的這種科學,我們可以稱之為「客體的科學」(或者是外實證科學)。
從認識論的角度而言,人類的認識過程(從邏輯上)是由主體、客體和主客關係三個環節組成的,所以,一個結論的得出往往取決於以上三個因素的綜合表現,即主體的屬性、客體的顯現以及主客體的相互作用方式。
主體包括人的精神、品格、意志、意識、理念、道德等因素,這些因素構成了人的本質屬性,一個人的特徵就是通過這些屬性來表達的;客體是指主體之外的所有事物(也包括主體的物質身體本身),如人研究的物件、人使用的物品、人的物質生活形式等等(在認識論中,客體一般也被統稱為認識的物件);主客關係就是主客體在認識過程中的相互結合方式,也就是二者相互作用的方式。下面是一個認識過程的示意圖:
A:主體↘
C:相互作用——→D:認識結論
B:客體↗
西方的科學體系,我們看它的研究對象和驗證方法,無論是伽利略、牛頓時代的機械運動現象,還是麥克斯韋、赫茲時代的電磁現象,無論是愛因斯坦、費米時代的相對論和核子理論的現象,還是現代科學所能探測到的分子生物領域的生命現象,它們共同的一個特點就是,所有的被觀測現象或者實驗條件都是屬於客體的一些具體表現和具體條件,例如溫度、壓強、濕度、潔淨度、光照強度、電磁強度、催化劑、實驗物品、實驗儀器等實驗條件都不會涉及主體的因素,也就說主體因素的變化不會影響該實驗的結果。比如伽利略的塔頂落物實驗,讓一個道德水準極高的人和一個道德極度敗壞的人去做,結果是一樣的。這就是「客體的科學」的共同特徵,它的研究物件和驗證條件以及驗證手段,都是針對客體而言的,都沒有觸及到主體的因素。那麼,我們可以拓展思維想一下,如果有一種科學,讓主體的因素成為主宰認識以及驗證(包括實驗)過程的主導性因素,而基本不觸及客體的條件,那麼,根據以上所揭示的認識論的原理,這種科學體系就可以被稱為「主體的科學」。這種科學體系有沒有呢?當然有。
「主體的科學」針對的物件是人的精神、意志、道德、理念等主體性的因素,通過改變主體的這些條件來提高認識境界,從而可以得到與僅僅通過客體的科學手段所得到的、完全不同的認識結論。
比如一個修道人,通過中華文化中的修煉這種方式,不斷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逐漸放棄了七情六欲,捨棄了常人的妒忌心、爭鬥心、歡喜心、顯示心、名利心、色欲之心、有求之心等等,心靈達到了澄澈明淨、一塵不染的境界(用現代物理學的觀念來看,這是身體的一種能級狀態向另一種能級狀態過渡的臨界狀態,因為微觀下的身體其實都是能量的體現,微觀下到底有多少層次的能級和身體的存在形式,我們現代物理學還望塵莫及)。此時,他可以入定,他的身體在微觀層次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體內、在不同微觀層次的其他生命系統、被啟動了,開始發揮作用,修煉界講的天目、元神等生命現象都是屬於這些更微觀的生命系統所擁有的。此時修煉人處於一種有意識的能量場狀態,微觀層次上新的景象逐一顯現出來,修煉人和他的物質環境在更微觀層次上漸漸融為一體,「天人合一」的宇宙存在方式得以顯現,萬物唯靈的生命奧秘得以洞見,這就是主體的科學(內實證科學)的基本認識過程和實證過程。
「主體的科學」同樣也提供了實驗條件和驗證方式、允許任何人去檢驗,結果也可以重複出現。比如,釋迦牟尼留下了自己通過修煉而證悟到的三界內外生命存在方式的法理,這是釋迦牟尼通過改變自己的主體屬性而達到的科學認識,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去驗證釋迦牟尼所揭示的這些不同層次的法理,但是,必須這個人也要像釋迦牟尼那樣改變自己的主體屬性,使自己的心境和道德狀態也達到釋迦牟尼曾經達到過的某一層次,這是這個實驗所需要的微觀物理條件,唯有這樣,這個人才能有機會去證悟釋迦牟尼所講過的屬於那個層次的法理。
我們看到,這種科學體系的認識和檢驗條件都是針對主體的,與客體沒有關係,所以,不能用「客體的科學」的檢測手段去驗證。其實,無論是釋迦牟尼留下的修佛方法,還是中國的老祖宗黃帝及老子留下的修道方法,都是主體的科學,在中國歷史的長河中,無數修煉人(和尚、道士以及在山洞獨修的人)通過這些修煉方法證實了這條科學道路的正確性,留下了大量記載修煉過程的文章典籍和修煉神跡。
主體的科學也滿足前面所說的四個階段的科學範式,一個人走上了修煉道路(對這條科學道路的實證檢驗),也是經過了這幾個階段後達到的。
如剛開始他觀察到很多修煉現象,開始關注這個領域,收集關於這方面的歷史和事例(這屬於第1階段);後來他逐漸的瞭解到一些修煉中的經驗和道理,可以自己假設和推理這個領域中的一些現象和事情(這屬於第2階段);再後來他對修煉中悟到的理,對其中的邏輯細節越來越清晰,邏輯環節越來越連貫,並能悟到一套完全可以自洽的成熟理論體系(這屬於第3階段);最後他決定選擇一個正法修煉法門,通過實修(實修這個概念,從哲學的認識論角度來看,就是調整自身的主體因素向更高層次昇華),改變自己的微觀物理狀態來驗證修煉的法理(這屬於第4階段)。可見,修煉也是一種實證科學,相對於西方實證科學的客體性特徵而言,修煉是一種主體性的實證科學,把二者結合起來,我們才能看到一個完整的實證科學體系的全貌。在這個完整的科學體系中,神的存在和天道(宇宙不同層次的規律)都可以被這套完整科學體系中所蘊含的主體的科學方法所證實。
由於客體條件是容易滿足的,而主體條件常常是難以達到的,比如說慈悲的狀態(慈悲其實是一種非常微觀的純正能量的表現,需要修煉才能擁有),要求一個人要無怨無恨,要愛自己的仇人,但是,這麼高的道德要求,除了修煉人,一般人誰能做到呢?做不到,當然就達不到驗證「主體的科學」所需要的基本物理條件,自然也就無法體驗修煉人所揭示的高層次(微觀層次)的真理。
這就是為什麼一般常人不願相信修煉這條科學道路的根本原因,因為一般常人往往都不願意去改變自己的主體屬性的低層次狀態(低能級狀態),他們堅持的理無非是「沒有吃喝玩樂男女關係,做人還有什麼意思?」但是修煉的目的恰恰是為了超越常人層次,是為了通往天國和神界,同時也揭示神的存在的秘密。「主體的科學」可以為我們洞見超越一般常人認識界限的、更高層次的真理,人們有權利不去檢驗它,但是不應該不講理性的去否定它,去否定這種要求自己道德水準高到超乎尋常才能驗證到的科學體系。
翻開所有正教的經典,如基督教、猶太教、佛教、道教,除了不殺生、不偷盜、不淫亂等做人的基本道德規則以外,對於通往天堂(神界)的道路,都規定了高於一般常人的道德標準和思想境界。如《聖經》中要求信徒要愛你的仇人,別人打你左臉,你得把右臉也伸出去,其基本內涵就是要寬容、要慈悲、要忍讓、要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佛教和道教中也有同樣的要求,而且還要求信徒出家,要斷絕世俗間的一切七情六欲。基督教要祈禱,向內找自己的罪,包括思想的罪,佛教道教則要求打坐,要摒除一切常人層次的妄念等等,通過這一系列的對道德和思想境界的高層次、高標準的要求,才能保證這個信徒或者修煉人得以驗證聖人和覺者所留下的、這條主體昇華的實證科學之路。
正教的信仰體系、修佛修道的修煉法門,這都是屬於通往神的境界的主體科學體系所涵蓋的內容,這部分科學體系的拓展,完全取決於主體屬性的本質性飛躍和昇華,因此,這部分科學內容,客體的科學手段無法檢驗。此外,主體的科學和客體的科學還有一部分交叉的部分,這部分內容則可以用客體的科學的手段來檢驗。
比如說,當主體的改變程度沒有達成超出常人的層次時(而修煉是要求主體改變到超出常人的層次),但是卻在這個層次上造成了一定的客體現象的改變,形成了一定的因果關係,那麼,這部份客體現象就可以被客體的技術手段來檢測和驗證。
以我們熟悉的一些科學實驗為例,在常人這個層次上,科學家們也經常研究精神活動對物質身體或者對身邊事物的影響,試圖揭示其中的因果關聯性。
二戰期間,納粹做了一個比較殘忍的試驗,將一個人綁住,蒙住眼睛,然後告訴他將會把他的手腕血管割開,讓他流血而死。然後用刀在這個人手腕上假裝劃了一下,並沒有真的割開他的血管,同時打開一個水龍頭,讓這個人聽水流的滴答聲,讓他以為自己的血在流,結果這個人一會兒就死了。這個試驗結果證明了主體的因素(精神或者意念)可以對客體的(物質身體)狀態產生重大影響。實驗揭示了精神和物質的一致性。
還有日本教授所做的著名的水結晶實驗,實驗顯示,主體的因素(思想觀念,意念)可以施加到水(客體)的微觀分子層次上,使水分子的結晶呈現出不同的狀態。這個實驗證明了,即使是常人層次的意念都可以改變周圍的微觀環境。
今天的科學家和發明家們在研究意念控制的機械,研究可以感知意念的感測器,再通過感測器控制機械,這項成果可以為失去肢體的殘疾人帶來福音。這類機械之所以可以實現,其原理就是意念(或者是精神),它和物質是一性的,是同一類事物,也就是說,主體的因素在微觀層次上(如電子這個層次)可以轉化為客體的因素(控制電信號)。
從以上三個事例中可以看出,通過研究主體和客體交叉的科學領域,可以進一步證實到,主體作為認識論的三要素之一,在涉及主體科學領域時,對認識世界、檢驗真理所起到的決定性作用。
其實,從主體的科學體系中來看,所謂的精神,實質上就是更微觀的一種物質現象的體現,其中也蘊含著那個更微觀層次的物理規律。
而生命的高級屬性(通過人類的生理屬性、社會屬性和精神屬性等三個層次由低到高所表現出的),用我們現代科學來界定,就是一種精神現象,那麼這種精神現象,他不就是來源於更微觀的物質世界嗎?
現代物理學告訴我們,物質越微觀,能量越大,物質越微觀,物質的表現形式就越發的體現為一種場的形式。如果在更微觀的物質層次上存在著更高級的精神主體(比如神),可以控制那個微觀世界的具有更大能量的物質場,可以使那個物質場形成一種對我們人類來說無形的、卻有著內在結構的、能體現出特定功能的一種更高級的控制系統,那麼,這不就是一種神佛所具備的神通的表現嗎?
要探索更高級的生命,更高層次的空間,唯有進入主體科學的領域,遵循這個領域的科學規律,將精神作為研究和認識的物件,將提升精神境界作為實踐這條科學道路的唯一方式,才能打開從人類到天堂的物質空間的大門,看到那個更高層空間的物質和精神的存在方式。
當今,法輪大法洪傳全球,有1億的法輪功學員通過修煉——這種主體科學領域的實踐道路,驗證了法輪大法所揭示的不同層次的宇宙法理,這些修煉人掌握的是更高級的科學體系。他們的修煉實踐,也為當代的學者們、科學家們大規模的觀察和研究主體科學這個領域的超常現象,提供了最有價值的研究資料。
最後,筆者也想借此對中國大陸的讀者謹慎的提出一點建議,千萬不要再用過去的那種單一的客體科學觀念去衡量當今這1億修煉正法的法輪功學員。另一方面,如果法輪功真的是可以指導人類走向更高層次的天國世界的佛法大道,是宇宙的更高層次的法理,那麼像中共當局那樣編造謊言、誣衊佛法,殘酷的迫害修佛的法輪功學員,將會是多麼嚴重的一個問題,這不值得我們每個人去深思嗎?
2016年7月3日於美國三藩市
責任編輯:高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