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墨:從區伯「精疲力倦」裡看到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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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6月08日訊】昨天環球網有了廣州區伯的新消息,看完以後一時無語,繼而是思考社會怎麼變成這樣了?好人咋就這麼難當?

區伯,也算是網上名人,常關注社會新聞的人都知道他是誰。但從那次「嫖娼」事件以後他慢慢淡出出了人們的視線。這回再和網友見面雖性格脾氣未變,但顯然和上年有了明顯的不同,在記者採訪的當天,區伯將當天發的另一條六百多字的微博置頂,開頭是「廣州區伯你累嗎?我很累!我很累很累!」

筆者揣測,區伯不是身累,是心累,心很累,是精疲力倦,是心力疲憊和憔悴。

不禁要問,為什麼?

記者寫到:有23萬微博粉絲的廣州人區少坤(人稱區伯),一邊被一些人稱為監督公車私用的鬥士,一邊深陷「騙低保」、「嫖娼」、「作秀」的指責中不能自拔,一個叫「反區伯大聯盟」的微博號下,集結了9600多個粉絲。

聽聽區伯的訴說吧:「網上那些人罵我區嫖、區狗,全家死,說我在整個社區神憎鬼厭,你自己也看到啦,樓下人家都跟區伯打招呼,神憎鬼厭嗎?」他主動提起外界對他的質疑,「他們造謠說我騙保,你隨便去問任何一個人,我不跟著你,你問區伯有沒有騙保,區伯以前的家庭是怎麼樣的?」

「區伯說,母親家門鎖鑰匙孔曾被人拿小東西堵上。」

一年多來,區伯將嫖娼事件融入自己的悲情敘事中,「很多人屈服了,區伯我就不怕,只要自己問心無愧,君子坦蕩蕩又何懼之有?」

「我在微博上呐喊,用我微弱的聲音呐喊,都是為了所有市民,大家意識到我們才是主人,我們是依法治國的主體而非客體……」他越說越急促,顧不上語病,「你有權力,就必須有這個權利給老百姓監督。權力和權利均等的社會才公平……」

「區伯」為外界所知是在2011年——他第一次因監督公車私用出現在新聞報導中——不過在他的自述中,他將自己監督公車私用的歷史追溯到2005年。

但將時間推移到1979年,是他記憶中不願被提起的部分。在他的戶口本上寫著,1979年9月10日於廣東省第三勞改隊釋放入戶。

關於那次勞改經歷,區伯本人的解釋是,因為女朋友被調戲,他為女友出氣拿鐵鍊子打傷了對方腦袋。

區伯從一個信封裡抽出醫院開的癲癇症診斷證明,遞給記者看。「那些人造謠說我精神病,其實我是癲癇,癲癇不是精神病啊,他們有意歪曲,想中傷我,讓我望而卻步,不敢再監督,無形中借這個剝奪我監督的權利。」改不了

按區伯自己的說法,監督公車「簡直成了職業病」。幾天前,律師開車載他出去辦事,去到哪裡他都會觀察有沒有公車。「現在身邊的家人和朋友覺得我像得了疾病。」

「區伯見到這麼多公車私用的現象,覺得很氣憤,都是納稅人的錢啊!我的心在流血,在流淚……」他的聲音帶著哭腔。

他也一度想放棄「監督公車私用」這件事。前妻叫他不要再管了,他便一口氣刪了過去幾個月的微博。「但是我後來看到很多公車私用,我就想,放棄不是區伯的性格。」沒過幾天,他又在微博上舉報起公車私用。

2016年5月26日,區伯收到深圳市政府的《行政覆議決定書》,他決定再次申請行政覆議。到30日,他突然改變主意,發微博說,「算了吧!還是讓政府自己監督自己吧!要相信政府!區伯我已精疲力倦,區伯老了,區伯我已經很累!很累很累!」微博配圖是一份關於廣州市工商局資訊公開案件的判決書。

他敗訴了。這似乎讓他很沮喪。

這篇較長的文章後邊有幾個評論:

「在中國想做個正直的人,會被腐敗分子整死的。」

「區伯好樣的,只要是正義的事情,自己問心無愧,就不要怕別人說三道四,走路時,路邊的狗總是要叫的,因為狗叫,你就不走路了?」

「即使個人生活作風有些問題,但是並不影響他揭發的那些事件,為何要對其進行攻擊?自己不監督還不允許別人監督政府工作?」

「我相信區伯,我們國家需要更多這樣的人。」

群眾眼睛是雪亮的。這句話用到這兒,我信。

看一下區伯所述遭遇不難得知,他是觸動了一些有權有勢者的既得利益了,妨礙了他們的大事。而這些人並非個個是位極高、權極重的不得了大人物,多數是手中握有實權的半不拉子,極可能都是市級領導以下的科處局級,而這些人耍起流氓來有時比那些大人物更直接更方便,手段更卑鄙更無恥更下流。

好端端的人一到湖南就變成了嫖客,是否有點怪得離奇、有點兒變化忒驟然、太荒唐了?

能弄出這麼大一個「反區伯大聯盟」的微博號下,集結了9600多個粉絲。是一般小線民能為之事麼?沒有一個預謀、策劃、煽動、實施的嚴密組織和一大幫子人,哪一個個人有這麼大的能量和本事?

看似並無傷及區伯的人身安全,但種種這樣那樣的謾駡和使壞(如塞鎖孔等)圍攻你、騷擾你,折磨你,令你身心疲憊不堪,這個招數及其流氓又極其管用,極容易摧垮一個人的精神世界。

事情怪就怪在,區伯舉報公車私用完全是正義之舉,遭受如此大規模的人身攻擊,這時候經常出現的「有關部門」怎能不理不睬不聞不問,或者視而不見熟視無睹呢?刪帖封號十分拿手的「有關部門」豈能消不了這個「聯盟」的戶?其中奧妙何在?為黨和政府義務效力理應受到保護的,卻在遭受不斷的人身攻擊,咄咄怪事否?不由地令人聯想,攻擊他的人是否與「有關部門」之間有什麼不可見光、不可告人的秘密約定?倘若,有這麼一個群體攻擊某個不說大領導,就是一個關鍵部位的局長、小處長、甚或小科長的話,「有關部門」能這樣無動於衷麻木不仁麼?估計那個什麼「聯盟」活不過幾天,其核心成員早就被「有關部門」收到局子裡了。

區伯今日之境遇,是否由以下幾個因素釀成的:

1.因為舉報,觸動了或傷及了一些實權人物利益,因而才遭打擊報復。

2.區伯,無職無權如同你我,位卑言輕,一介草民,背無靠山,本應乖順,反而一而再再而三三而四地屢屢找茬兒犯上,不收拾你收拾誰?收拾了白收拾,不服可以去告啊。在那些人眼裡,區伯就是一個不識時務、不識相的操蛋蟲,一隻隨時可以碾死的臭蟲。

3.倘若區伯甭說是中紀委官員,就是區縣級、市級或省級紀委官員,他還會有今天的遭遇嗎?借給迫害的人幾個膽,看看誰敢把他當做嫖客?遺憾的是,世上從來就不存在假設、假如、倘若之類。

從區伯的前後遭遇可以看出來,反腐並非是中央一抓全國上下聯動的一盤棋,巨大阻力不可低估。其實質,還是權力沒有裝進籠子裡,對官員管理上的漏洞已然顯現,滋生官員違法亂紀的土壤、條件和環境遠未徹底得到根本性改良。

像區伯這樣無私無欲義務舉報腐敗者都不容,焉有「人民群眾監督」一說的容身之地?

依法治國不僅僅是說說,媒體上宣傳宣傳,更要實實在在地付諸於實施。雖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現實是這樣嗎?

區伯心雖累了,但矢志不改,還要繼續他的「職業病」,明天等待他的將會是什麼呢?(有刪節)

--轉自作者博客

責任編輯: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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