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6年06月17日訊】舊金山本週二(6月14日)通過規定,要求不包括警車在內的大部分市府車輛裝置行車紀錄器,以促使市府工作人員開車時更守規矩。
這項法規是由市議員提出的,他自己在2006年走路時曾被車撞至重傷。而舊金山市最近也才發生過兩樁市民被市府相關車輛撞擊致死事件。
據稱在倫敦及紐約等城市都因裝置類似裝置,改變了駕駛的開車習慣,而大量減少了撞車事件。舊金山公車處在2010年開始在巴士上裝設了這類裝置,結果撞車事件減少了50%。
余鼎昂說市府在過去5年花費在行車事件上的賠償費用高達7,700萬美元,雖然裝設新裝置要花上130萬美元,而且每年維修還要180萬美元,但結果還是划算的,最重要的是它能減少生命的損失。(張帆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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